一對夫妻滿懷期待地簽約買下心目中愛的小窩,準備一起展開新的生活篇章。然而,意外卻悄然降臨,先生在上班途中不幸遭遇車禍,妻子獨自坐在醫院冰冷的長廊上,眼眶泛紅,焦慮地思考著未來的每一步,目前的情況恐怕無法負擔那間剛買下的新房。
「但都已經簽約了,我可以反悔不買嗎?如果買方違約不買,房屋違約金要賠多少?違約金上限是多少?是不是如同仿間所説一定要賠到成交總價的15%?」
一連串揪心的疑問,在她腦海中盤旋不去。
在城市的另一頭,賣方小星也暗自苦惱。當初他為了資金周轉,急著賣屋,如今眼看房市價格節節上漲,他開始猶豫不決:
「還是乾脆就反悔不賣?如果賣方違約不賣,是不是只要賠個違約金就能了事?違約金到底怎麼計算?會有什麼法律後果嗎?」
房屋、土地的買賣,是人生大事,但簽約後如果出現變故,無論是買方違約不買、賣方違約不賣,還是單純反悔,常常就會牽涉到「房屋違約金」、或「土地買賣違約金」。
這篇文章,將從貼近你我的真實案例出發,帶你搞懂房屋買賣違約金的關鍵,該怎麼自保、怎麼止損,有沒有機會把賠償金額降到最低!人生的風浪難以預料,但你的權益,可以靠正確的法律知識守住。
買賣房屋違約金上限是多少?
根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公布的「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與「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在成屋和預售屋買賣中,無論是賣方違約(像是反悔不賣),還是買方違約(像是遲遲未付款),買賣雙方約定的違約金額度都不得超過房地總價的15%。
實務上常見買賣雙方將違約金約定為10%,如此一來,符合15%的限制,也不會對任何一方過於苛刻。
但要特別注意的是,上述的15%限制只能用在「定型化契約」,通常是建商與一般民眾之間的不動產買賣才會使用。
也就是說,一般民眾與民眾間的二手屋買賣契約,相較於民眾 PK 建商猶如小蝦米對抗大鯨魚般的不對等關係,民眾與民眾間的關係相對平等、比較能夠溝通協調甚至講價,因此沒有 15 % 上限的特別保護。
房屋買賣違約金怎麼計算?買方違約與賣方違約的差異
在房屋買賣過程中,不論是買方反悔不買,還是賣方反悔不賣,只要發生違約,就會涉及違約金的問題。
一般來說,違約金的計算方式會依照買賣契約的約定來認定,最常見的做法是以房地總價的一定比例計算,例如前面提過適用於建商與民眾「定型化契約」之15%。
不過,買方違約和賣方違約在規定上,仍有一些細微差異。
接下來,我們將透過表格整理「成屋交易」的定型化契約和法規1限制,帶你快速了解買方與賣方違約的差異。

買方反悔不買房怎麼辦?簽約後違約的法律後果
在房屋或土地買賣交易中,買方簽約後反悔不買是現實中經常發生的情形。
無論是因為貸款失敗、資金調度困難,還是突遇家庭變故,買方如果因為這些情形違約不買房,屬於簽約後違約,必須負擔違約金及契約解除的效果。
前面有說到,根據內政部的定型化契約範本,違約金的上限為15%,但這項規定僅限於賣方為「企業經營者」的情形,如果買賣雙方都只是一般民眾,就沒有這個上限了,所以如果是私人之間的買賣,就要看當初約定的違約金比例,計算違約金,但是,沒有上限並不代表可以隨意喊價,如果違約金訂得太高,進入法院後可能會被法院酌減2。
交易已進入後期階段,賣方可能已經開始支付稅費、搬遷或安排新買方看房,這些額外損失也可能要求買方賠償,端看契約如何約定,如果已過戶或交屋,買方須將不動產返還賣方,已經繳納的稅金就會由違約方,也就是買方負擔。
賣方違約不賣房怎麼辦?違約金與損害賠償怎麼算?
和買方反悔的狀況一樣,如果賣方在簽約後違約,同樣必須承擔違約金責任,違約金前面講了很多,這邊就不再重複,賣方也必須退還買方已經收取的款項,遲延的利息等。
那麼,除了違約金以外,買方還可以向賣方要求其他的損害賠償嗎?
你可以先檢視雙方的買賣契約有沒有約定,比如果約定賣方反悔不賣除了違約金,還要賠償買方已經支付的稅賦、手續費等。
如果沒有另外約定,就要看違約金的性質,違約金分成「賠償性違約金」和「懲罰性違約金」,如果是賠償性質的違約金,相當於已經用違約金賠償了所有「因為違約而生的損害」,所以不能再另外主張其他的損害賠償。
但如果是懲罰性質的違約金,顧名思義,這筆違約金的目的是用來懲罰違約方,那就還可以向違約方主張因違約受到的損害。
如何判斷契約中的違約金是哪一種性質呢?依據民法第250條3,懲罰性質的違約金需要特別約定,否則就會被認為是損害賠償性質,因此簽約時一定要特別注意,哪一種性質的違約金對於後續的權益爭取會產生滿大的影響。
買賣房屋遇違約糾紛,找專業律師協助
買賣房屋違約糾紛的處理,常常讓人焦頭爛額,明明本應是場雙方皆大歡喜的一筆交易,卻可能因為後續買方反悔不買、賣方反悔不賣、交屋時發現重大瑕疵、或遲遲等不到款項等問題,被迫陷入一連串法律拉鋸戰。
房地產交易金額龐大,任何小小的失誤,都可能造成數十萬甚至數百萬元的損失,如果有專業律師從旁協助,不僅可以給你一顆定心丸,更可以讓你有效保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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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關於「買賣房屋違約金」常見問題
新成屋付了10萬房子訂金,能退嗎?
原則上,訂金具有違約保障功能,一旦買方付了訂金但後來無正當理由反悔不買,賣方有權在房屋總價15%以下額度,沒收訂金作為違約金的一部份。
但如果合約中有特別約定(例如:貸款未核准可退訂、賣方隱瞞房屋瑕疵可退訂,等條款),買方在符合特定解約條件的情況下,就可能可以拿回全額訂金。
預售屋退戶,違約金要賠多少?
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預售屋退戶時,違約金以不超過房地總價15%為限。
常見的情形是,如果買方已付款的金額不足總價15%,建商只能沒收已付部分;如果買方已付超過總價15%,建商只能最多沒收總價15%的金額,超額部分必須返還。
中古屋簽約後不買,須負哪些責任?
如果買方在簽約後無正當理由反悔,需要負擔違約金。
中古屋買方延遲交屋怎麼辦?要付違約金嗎?
如果買方在合約約定的時間內未能完成交屋(如未付款完成、無法履行交屋程序等等),賣方可以書面催告,如果仍不履行,可解除契約並請求違約金賠償,合約通常也會約定遲延履約的違約金,例如每天按成交價萬分之二計算。
解除房屋買賣契約還要付仲介費嗎?
這取決於仲介契約的約定內容。如果買賣雙方已簽署「買賣契約」並完成「成交事實」(即使後來解約),仲介公司原則上仍可主張收取服務費。如果仲介契約中有特別約定「成交未成,仲介費不收」的條款,則不需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