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智在一間餐廳擔任後廚,發現雇主不僅違法高薪低報、未依法給付加班費,雇主還擅自用具時效性之餐券做為部分薪資給付。阿智決定終止勞動契約,並向餐廳負責人請求給付資遣費、補提勞退、特休折算及失業差額給付。阿智向宸星法律事務所尋求協助,在律師的協助下,本案沒有進到法院訴訟,在調解程序就與資方談成和解!
【承辦律師】
施宇宸律師
【爭取結果】
成功爭取30萬元的和解金
【案件解析】
施律師一一列舉出雇主違法事實與相關法條,寄出存證信函要求雇主出面協商。
首先,隨著阿智月薪調整,雇主本應定期申報調整投保金額,違反的話,可以按照其短報之保險費金額,處4倍罰鍰。此外,雇主以不實資訊填載投保予勞保局,更可能觸犯刑法的「業務登載不實罪」和「行使偽造文書罪」。
其次,雇主若延長勞工工時者,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給付加班費,違反者可處最高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另外,雇主如果要用實物(如:禮券)給付工資必需依勞動基準法第22條與勞工達成合意,否則應以新台幣給付。
最後在律師介入及調解委員協助之下,阿智成功以30萬元和解金爭取回自己的權益。
【諮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