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一句話結論:行為人以 AI 技術將被害人臉部影像合成至不實性影像,並透過匿名社群帳號公開散布。施宇宸律師與宸星律師團隊協助保全數位證據,配合檢警科技偵查查明行為人,並以既有證據與可能涉及的刑事責任進行協商,最終協助當事人取得 50 萬元賠償,並約定永久刪除且不得保留相關影像。
小美與小華原為朋友。其後,小華使用 AI 工具,將小美的臉部影像合成至從網路取得的性影像,並透過公開的匿名 Instagram 帳號,在貼文及限時動態中標註小美姓名,搭配帶有性暗示及貶抑意味的文字。
小美發現後,不僅擔心影像持續擴散,也承受焦慮與不安,因此向宸星律師團隊尋求協助,評估蒐證、報案及求償途徑。
| 案件類型 | 刑事/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加重誹謗罪、個人資料保護法(涉及 AI 深度偽造、網路匿名犯罪追查、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
|---|---|
| 當事人身分 | AI 換臉不實性影像受害者(小美) |
| 爭議起因 | 友人利用 AI 軟體將當事人照片合成至不實性影像,並創設匿名 IG 帳號標註姓名公開散布 |
| 被告態度 | 被告在身分遭查明後尋求和解,最終同意賠償及永久刪除影像等條件。 |
| 主要評估法規 | 依案件事證,可能涉及《刑法》第 319 條之 4[1]、第 310 條第 2 項,以及《跟蹤騷擾防制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定;實際適用仍須依偵查及審判結果認定。 |
| 處理方式 | 第一時間保全網路數位證據 → 配合檢警科技偵查釐清匿名帳號使用者 → 以既有證據與可能涉及的刑事責任進行和解協商 |
| 承辦律師 | 施宇宸律師、宸星律師團隊 |
| 爭取結果 | 50 萬元賠償金(並承諾永久刪除且不得保留任何相關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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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緣由
小美與小華原為朋友,平時偶有互動。其後,小華使用 AI 工具,將小美的臉部影像合成至性影像,並以公開的匿名 Instagram 帳號張貼於個人頁面及限時動態,同時標註小美姓名、搭配帶有性暗示及貶抑意味的文字。
小美發現後深受打擊,也擔心影像持續流傳,以及匿名帳號難以追查。她因此向宸星律師團隊尋求協助,希望先保全證據、降低影像繼續散布的風險,並釐清可以採取的法律途徑。
經過初步評估後,小美在專業協助下進行蒐證、報案及後續求償程序,以維護自身權益。
遭 AI 換臉合成性影像散布犯法嗎?律師如何分析刑法新法責任?
隨著深度偽造(Deepfake)與生成式 AI 技術快速發展,利用科技製作、散布他人不實性影像,已成為近年重要的法律議題。
我國《刑法》已增訂「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專章,規範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散布不實性影像等行為。
施宇宸律師與宸星律師團隊檢視案情後,認為小華的行為可能涉及製作、散布不實性影像及加重誹謗等刑事責任,也可能涉及《跟蹤騷擾防制法》與《個人資料保護法》;具體適用罪名仍須依影像內容、散布方式及偵查所得事證判斷。
宸星律師團隊進一步整理可能適用的罪名、告訴期間及是否屬告訴乃論,作為提告與後續協商的依據,也讓小美更清楚案件可以採取的法律途徑。
遇到網路匿名帳號攻擊怎麼辦?律師如何進行科技犯罪證據保全?
網路侵權行為人有時會使用匿名或免洗帳號,增加身分辨識難度,但匿名並不等於無法追查。
本案初期,小美不知道幕後行為人的真實身分,也擔心警方難以查明帳號使用者。
宸星律師團隊協助小美儘速保存帳號資訊、貼文、限時動態、標註文字、發布時間及網址等內容,建立完整的數位證據紀錄。
經由證據鏈並配合檢警的科技偵查,最終鎖定幕後行為人為小華。
這項進展也提醒讀者:即使對方使用匿名帳號,仍應先保存證據並尋求警方或律師協助,不必因匿名而放棄追查。
如何透過刑事訴訟促成和解談判?律師如何幫被害人爭取 50 萬元賠償金?
對遭受不實性影像侵害的被害人而言,除了追究可能涉及的刑事責任,常見且重要的需求還包括停止散布、刪除檔案,以及爭取合理賠償。
協商時,施宇宸律師與宸星律師團隊以本案已保全的證據及可能涉及的刑事責任為基礎,提出包含賠償、刪除,以及不得保留或備份相關影像等條件。
被告考量刑事程序可能帶來的後果後,同意進行和解。
宸星律師團隊最終協助小美取得 50 萬元賠償,並由小華簽署切結,承諾永久刪除且不得保留或備份相關影像。
這些條款讓小美取得具體賠償,也降低相關影像再次流傳的風險。不過,賠償金額與和解條件仍會因個案證據、損害程度及協商情況而異。
常見問題 FAQ
發現自己的照片被人用 AI 換臉合成不雅照並貼在網路上,第一時間該做什麼?
建議在可行範圍內先保存基本證據,再儘速向平台檢舉下架;若影像正在快速擴散或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可同步報警並尋求律師協助。
蒐證時,應保留帳號名稱、貼文或限時動態、發布時間、文字標註、網址及完整操作畫面,並避免不必要地轉傳影像,以免造成二次擴散。
若內容在蒐證前即遭刪除,可能增加後續追查難度。
完成初步蒐證後,可向警方報案,或委任律師向檢察署提出告訴或告發;實際程序仍依個案涉及的罪名而定。
對方是用匿名帳號或免洗帳號發布 AI 合成照片,警察真的查得到人嗎?
原則上仍有機會查明身分。
檢警可能依案件情況,透過 IP 紀錄、登入歷程、平台協查資料及關聯帳號等線索進行比對;若帳號曾標註被害人姓名或與其社交圈互動,也可能留下可供追查的資訊。
完整整理帳號、貼文、網址、發布時間及互動紀錄,有助於檢警釐清行為人身分。
建議不要因對方使用匿名帳號就放棄蒐證或求助,但能否查明仍取決於資料是否留存、平台配合及個案證據。
遭到 AI 不實性影像侵害,除了告對方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賠償嗎?
可以。被害人除可依法追究可能涉及的刑事責任,也可依具體事證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利用 AI 製作、散布他人不實性影像,可能侵害名譽、隱私、肖像及其他人格法益;是否成立及可以請求的範圍,仍須依個案事證判斷。
被害人可依《民法》第 195 條等規定請求精神慰撫金,並視情況請求停止侵害、刪除檔案或其他回復名譽的適當處分。法院不得以判決強制加害人道歉;如果道歉是雙方自願同意的和解條款,則可另行約定。
後續可評估提起民事訴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或協商和解,並依案件證據與實際需求設計賠償及刪除條款。
註腳
刑法第 319 條之 4 第 1 項:「意圖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而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之性影像,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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