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的哥哥因為一時糊塗犯下重罪,被判處了十年有期徒刑,看著年邁的父母每次去探視時都紅著眼眶,小林心裡非常難受。
他常常在想:「哥哥有沒有機會提早出來,再陪爸爸媽媽一段時間呢?」
受刑人在刑期期滿之前,如果在獄中表現良好,且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有機會聲請假釋,讓受刑人提早出獄,回歸社會。
我們將帶你搞懂刑法中的「假釋」制度,從「假釋條件有哪些?」、「假釋出獄有哪些流程?」,到大家最關心的「無期徒刑可以假釋嗎?」、「違反規定假釋被撤銷會發生什麼事」,都可以在文章中找到答案喔!
你好!我是「喵星律師」施宇宸。
執業 10 年已透過一對一法律諮詢解決了 1000 位以上民眾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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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假釋」?
很多人在新聞中看到「某受刑人獲准假釋」時,常會誤以為那是「減刑」或是「刑期縮短」,甚至覺得犯人就此重獲自由。
假釋,其實更像是一場「提前回社會實習」的機會,而不是直接把剩餘的刑期抹掉。
假釋並非法律法外開恩,而是一種「社會處遇」,讓受刑人在專業人員的監督下,嘗試重新與社會接軌,避免長期與社會脫節。
假釋制度的目的主要有兩個,一個是鼓勵受刑人改過向善,另一個則是達成教化的目的,使在獄中表現良好、確實已經悔悟反省的受刑人,能夠提早回歸社會、適應生活,給予他們重新社會化的機會。
申請假釋條件|有期、無期徒刑假釋條件
想要順利獲得假釋,必須達成假釋條件,提出申請,並經法務部同意之後,才能假釋,並不是時間到了就自然能獲得假釋。
一、 客觀要件:必須服刑一定的時間
你要先蹲苦窯蹲夠久,才有資格談假釋,根據刑法第 77 條第 1 項的規定1如下:
。一般有期徒刑:
如果你是初犯,必須執行滿刑期的「二分之一」;如果你是累犯,門檻會提高,必須執行滿刑期的「三分之二」。
。少年犯:
如果是未成年人犯罪,適用較寬容的規定,有期徒刑執行滿「三分之一」即可2。
二、 主觀要件:必須有「悛悔實據」
這點非常重要!不是時間到了就一定能假釋
受刑人在監獄裡會被打分數,面向包含:教化、操行、作業分數,必須編級達到一定的級別,通常是第一級或第二級,並且沒有重大違規紀錄。
讓監獄的管理人員和假釋審查委員會認為你真的有悔意,不會再對社會造成危險。
三、 消極要件:不能有「不得假釋」的情形
為了保護社會大眾,法律也規定了某些情況是「不能假釋」的特定情形3,例如:
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的累犯,如果在假釋期間或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又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之重罪。
犯妨害性自主罪章等罪,經過治療與輔導後,評估認為再犯危險未顯著降低者。
施宇宸律師建議:
受刑人在監期間應積極參與教化課程並遵守各項監獄規定,爭取優良的累進處遇分數,如果在監期間有考取得專業證照,或提出詳細的復歸計畫,對於審查會有一定的加分效果。
什麼狀況會假釋撤銷?
假釋不等於服刑完畢,只是因為表現良好提前出獄,但是在這期間如果受刑人不潔身自愛,違反假釋規定,那假釋就可能被取消喔!
假釋期間故意更犯罪
如果在假釋期間又故意犯罪,並且因此被法院判處六個月有期徒刑以上確定,假釋就會被依法撤銷4。
如果是在假釋期間故意犯罪,受法院判處緩刑或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確定,而有再入監執行的必要,依法得撤銷假釋5。
違反保護管束規則情節重大
常見的違法態樣,例如:不按時向觀護人報到、私自搬家逃避監控、出入不正當場所,或是被驗出吸毒反應,而檢察官認為情節重大,得聲請法院撤銷假釋67。
假釋被撤銷後,最嚴重的後果就是必須回監獄補滿假釋殘刑,也就是當初假釋出獄時還沒關完的剩下刑期。
必須注意的是,這段在外面自由的時間是不能折抵刑期的,以及被撤銷假釋後,通常難以再次獲得假釋的機會。
施宇宸律師建議:
獲得假釋之後,必嚴格遵守保護管束的規定,按時向檢察官與觀護人報到,避免再次接觸不良朋友或涉入犯罪場所,若面臨可能影響假釋身分問題時,應第一時間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免假釋遭到撤銷。
假釋出獄流程
假釋的審核非常嚴謹,完整的假釋申請流程可整理成以下步驟:
第一步:監獄管教小組評估
每個月監獄的管教小組會針對符合刑期門檻的受刑人進行初步評估,看平時的分數和表現有沒有達到標準。
第二步:假釋審查委員會審議
通過初審的名單,會送交監獄內外的專家學者,例如:心理師、社工師、法律學者,組成的「假釋審查委員會」,由委員會進行開會討論,決定是否同意提報假釋。
第三步:報請法務部矯正署核准
委員會同意後,案件會層層上報到法務部矯正署,由矯正署做最終的審核。
第四步:檢察官向法院聲請保護管束
矯正署核准假釋後,會通知地檢署,檢察官必須向法院提出聲請,請法官裁定讓受刑人在假釋期間接受「保護管束」。
第五步:法院裁定與核發釋放單
法官裁定准許保護管束後,地檢署就會開立假釋令,通知監獄釋放受刑人,受刑人出獄後的 24 小時內,必須立刻到戶籍地的地檢署報到,如果不在時間內報到,假釋會被撤銷喔!
假釋常見問題
無期徒刑最少關多久?
根據刑法規定,無期徒刑至少必須執行超過二十五年,才有資格申請假釋。
無期徒刑為什麼可以出來?
假釋的目的,在於鼓勵受刑人改過自新,給予已適於社會生活且有悛悔實據的受刑人提前出獄的機會,以利其更生與重返自由社會,假釋期間也必須遵守保護管束的命令。
假釋期間可以出國嗎?
假釋期間依照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 款8,不行出國,且受保護管束者,不可以離開受保護管束第,如果要出國需要具備相關資料向觀護人申請,且必須有正當理由,如果離開十日以上,必須得到檢察官核准。
假釋期間可以工作嗎?
假釋的目的就是為了使受刑人得以回歸社會,所以工作當然是可以的。
申請假釋要多久?
通常為三至六個月,但沒有具體確切的時程,常因為個案或行政作業而有不同。
遇到假釋問題怎麼辦?有推薦的律師嗎?
爭取假釋是一條漫長的道路,從最初的刑事辯護爭取較輕的刑度,到入監後的處遇表現,每一環節都將影響整取假釋的時間及機會,如果在這過程中遇到疑問,請及時尋找專業的律師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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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腳
- 刑法第77條:「1、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2、前項關於有期徒刑假釋之規定,於下列情形,不適用之:一、有期徒刑執行未滿六個月者。二、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累犯,於假釋期間,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犯第九十一條之一所列之罪,於徒刑執行期間接受輔導或治療後,經鑑定、評估其再犯危險未顯著降低者。3、無期徒刑裁判確定前逾一年部分之羈押日數算入第一項已執行之期間內。」
-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第1項:「少年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七年後,有期徒刑逾執行期三分之一後,得予假釋。」
- 刑法第77條第2項:「前項關於有期徒刑假釋之規定,於下列情形,不適用之:一、有期徒刑執行未滿六個月者。二、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累犯,於假釋期間,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犯第九十一條之一所列之罪,於徒刑執行期間接受輔導或治療後,經鑑定、評估其再犯危險未顯著降低者。」
- 刑法第 78 條第 1 項:「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撤銷其假釋。」
- 刑法第 78 條第 2 項:「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緩刑或六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而有再入監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得撤銷其假釋。」
- 保安處分執行法第 74-2 條:「受保護管束人在保護管束期間內,應遵守左列事項:一、保持善良品行,不得與素行不良之人往還。二、服從檢察官及執行保護管束者之命令。三、不得對被害人、告訴人或告發人尋釁。四、對於身體健康、生活情況及工作環境等,每月至少向執行保護管束者報告一次。五、非經執行保護管束者許可,不得離開受保護管束地;離開在十日以上時,應經檢察官核准。」
- 保安處分執行法第 74-3 條第 1 項:「受保護管束人違反前條各款情形之一,情節重大者,檢察官得聲請撤銷保護管束或緩刑之宣告。」
- 出國及移民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 款:「一、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經宣告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緩刑者,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