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銷契約怎麼寫?範本、必備條款與簽署注意事項一次看! - 宸星法律事務所

經銷契約怎麼寫?範本、必備條款與簽署注意事項一次看!

你是否也正站在事業的十字路口?準備將事業版圖擴展到更遠的地方,這時候你可能會想:「如果有人能幫我把東西賣到其他縣市,甚至國外,那該有多好?」

這正是許多企業主會遇到的甜蜜煩惱,尋找合作夥伴來銷售商品,是常見有效率的擴張方式,而什麼是經銷合作模式?口頭約定就可以嗎?

如果對方要求簽訂「獨家經銷合約」,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還是甜蜜的陷阱?

別擔心!這篇文章將告訴你經銷契約的 5 個重點,讓你拓展事業的道路上,走得更穩、更安心!

什麼是「經銷商」?認識「經銷」合作模式

想像一下,你是一家生產超好吃餅乾的老闆,你要如何在全台超市鋪貨?

是由老闆自己到全台各地拜訪通路業者,協助讓產品上架;還是說成立一個負責業務的部門全台各地接觸不同零售業者?那你可能會需要增加人事成本、溝通的時間,還要聯繫倉儲、運送等等。

這時候有一間熟知全台通路的公司跟你說:「我直接花錢跟公司『買斷』一批餅乾,然後我自己去找店家賣,賣多少錢、怎麼賣,都是我的事,你只要把餅乾賣給我就好」

在這個情境裡,這間來跟你接洽的公司就是所謂的「經銷商」(Distributor)

簡單來說,「經銷合作模式」的核心概念就是「買斷後轉售」,經銷商會用自己的名義購買商品,接著再以自己的名義,將這些商品銷售給下游的零售商或終端消費者,並從中賺取價差。

你把商品賣給他收到貨款,這筆交易就完成了,至於經銷商之後要把餅乾賣給誰、賣多少錢、甚至賣不賣得掉,基本上都由他自己承擔風險和利潤。

這種合作模式的好處是,可以快速擴大銷售網絡,卻不必自己承擔開設分店,或是聘請銷售人員的風險,而經銷商則藉由自有的品牌力,獲得穩定的貨源來開拓自己的事業。

經銷商 vs. 代理商,有什麼不一樣?

那我也有聽過人家介紹說,某公司是國外知名品牌的「代理商」,所以「經銷商」跟「代理商」有一樣嗎?

其實,這兩者是不一樣的經營模式,和原廠(這裡指供應商品的公司)法律關係也略有不同。

以下整理了經銷商與代理商的差異和比較 :

經銷商代理商
與原廠的法律關係獨立的買家,和原廠買了貨,再賣出去。雖然不屬於原廠,但類似原廠的業務員,代理原廠處理銷售事務。
貨物所有權向原廠「買斷」商品,所以商品的所有權會移轉給經銷商。商品的所有權始終在原廠手上,只是代為銷售,從未擁有商品。
庫存與價格風險自己要承擔庫存壓力。沒有庫存問題,因為貨是原廠的。
獲利方式賺取「買入價」與「賣出價」之間的「價差」。賺取固定比例的「佣金」或「服務費」。
對外名義以「自己的名義」進行銷售以「原廠的名義」進行銷售
例子美福國際與肉品廠合作,進口肉品並以自己的品牌進行銷售。統一集團代理美國的星巴克公司在臺灣銷售。

為什麼企業需要簽訂「經銷契約」?

談生意不能只是口頭約定就好嗎?為什麼「簽契約」這麼重要呢?

避免糾紛

口頭約定最怕的就是事後雙方記憶不一致

例如:當初說好經銷的區域是「北部」,但這個「北部」到底包不包含宜蘭?當初說好賣不完可以退貨,但退貨的價格怎麼算?運費誰出?

如果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就只能各說各話。

作為法律上的「護身符」

俗話說「防君子不防小人」,萬一真的不幸遇到惡意違約的合作對象。

例如:經銷商賣了貨卻拖欠貨款,或是原廠明明簽了獨家卻又把貨賣給別人,這份經銷契約就是你上法院時最有力的證據。

沒有書面契約,要舉證當初的約定內容,會變得非常困難,常常是「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

總而言之,簽訂經銷契約不是為了把關係搞僵,恰恰相反,是為了讓雙方在一個清晰、公平的框架下安心合作,共同把市場的餅做大。

經銷契約應備哪些條款?有範本嗎?

看到這裡,你可能會想:那一份「專業又完整」的經銷契約,到底該包含哪些東西呢?

每個合作案的細節都不同,直接套用範本就像穿了不合身的西裝,不但不舒服,還可能在關鍵時刻出糗。

與其直接找範本,不如先了解一份好的經銷契約應該具備哪些「靈魂條款」。

經銷授權範圍

經銷區域:

要寫得具體,例如「臺灣地區」、「僅限桃園市」,避免使用「華人地區」這種模糊的字眼。

經銷期間:

合作的開始與結束日期,例如「自民國113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以及合約到期之後,是否可以自動續約?有沒有續約的條件?

獨家或非獨家:

「獨家經銷」代表在約定的區域與期間內,原廠不能再授權給第三方經銷商;反之,沒有限制的,就是「非獨家」。

產品品項與價格

經銷產品:

明確列出是哪些產品,最好連型號、規格都寫清楚。

進貨價格與付款方式:

價格是多少?未來價格會調整嗎?調整機制是什麼,必須詳細寫清楚。

付款條件則包含,結帳的頻率(如月結),或是有沒有包含運費等。

智慧財產權授權

經銷商在銷售過程中,是否會使用到原廠的商標、Logo、專利等,這時候就必須要求原廠「授權」經銷商在銷售約定產品下使用這些智財權。

保密義務

在合作過程中,雙方可能會接觸到對方的商業機密,例如客戶名單、成本結構等,要求雙方都不能將這些機密資訊洩漏給第三方。

違約責任

當經銷商有違約的情形,比如說:「跨區銷售」,或是原廠違反獨家授權,在同個地區又找了經銷商,這是違約的責任是什麼?

在約定違約責任時,除了終止合約、解除合約,或是損害賠償之外,約定明確的「懲罰性違約金」也是一種常見的違約責任,讓雙方都不敢輕易踩紅線。

合約終止條件

除了期間屆滿自然終止,也要約定在哪些「重大情況」下,任一方可以提前終止合約,例如:對方破產、違反重要條款等。

更重要的是,合約終止後,經銷商手上剩下的庫存怎麼辦?由原廠購回?購回的價格怎麼算?也都可以在契約中約定。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這是當未來有爭議時,所要適用的法律,例如以「中華民國」的法律來解釋合約,並且約定在哪一個地區的法院打官司,例如在「台灣台北地方法院」進行第一審訴訟。

這些條款,你也可以在網路上找到一些公開的範本,例如政府單位,或是同業律師事務所,但是,這些範本有一個共通的問題,只規定最簡單的部分,並不一定適合你的個案。

每個經銷案的狀況都不同,範本難以適用所有狀況!

因此,比較建議的做法是:

你可以將網路範本當作一個「討論的起點」,並且參考上述說明的重要條款,以此來跟合作夥伴溝通彼此的想法,當有初步共識之後,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針對你的具體情況量身打造一份專屬的經銷契約

律師提醒:簽署經銷合約要注意 5 大重點!

看完了密密麻麻的條款,你是不是有點頭昏眼花了?

別急!在你簽下大名前,律師特別整理出 5 個在實務上最常發生爭議,也最需要睜大眼睛看清楚的「魔鬼細節」:

重點1:「獨家」是權利也是枷鎖,條件要看清!

對經銷商來說,「獨家」聽起來超誘人,代表整個市場都是我的。

但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原廠給了獨家,通常會附帶超高的業績要求,意味著可能會要求在極短的授權時間內,叫比較多的貨,如果賣不好,那麼你也會同時承擔庫存壓力。

簽下去前,務必評估自己的能力是否能達成,否則可能無法長期合作。

重點2:銷售目標不是喊價,未達標的「後果」才是關鍵!

很多老闆在談合作時很阿莎力,業績目標隨口就答應了,但你該關注的是「如果沒達到目標,會發生什麼事?」

最常見的後果有三種等級:

  • 失去獨家資格。
  • 原廠可以終止合約。
  • 背負沈重的庫存壓力。

重點3:商標怎麼用?範圍、方式要寫明確!

絕對不能只有一句「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其商標」,要寫得具體。

例如:「乙方僅得為在本合約約定之經銷區域內,為行銷、推廣本合約產品之目的,以甲方提供或事前書面同意之方式,使用甲方之 OOO 商標。」

重點4:「合約終止後」的庫存,是資產還是負債?

合約終止時,經銷商手上可能還有幾百萬的庫存,這些貨該何去何從?

最好的方式,是在合約中就約定好「原廠應以原進貨價的 X 折無條件購回」,不過賠錢的生意沒有人做,到時候原廠兩手一攤說不買,經銷商就只能削價出清,甚至血本無歸。

重點5:競業禁止條款,是在保護還是綁架?

有些強勢的原廠會要求經銷商在合約期間,甚至合約終止後一段時間內,不可以銷售與自家產品有競爭關係的商品。

你必須檢視這個條款的範圍是否「合理」,比如說,限制的產品種類、或是限制競業禁止的時間。

不知道經銷契約怎麼擬定?律師協助你…

一份好的經銷契約,不只是一疊白紙黑字,更是保護你心血結晶的堅實盾牌,網路上的契約範本不一定符合你的商業需求,許多看似無害的條款,背後可能隱藏著未來引爆糾紛的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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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作者

宸星法律事務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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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宇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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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宇宸

宸星法律事務所所長,執業9年,承辦過上百起訴訟案件、透過一對一法律諮詢解決了三百位以上民眾的法律問題

「喵星律師-施宇宸」Youtube頻道站長,持續產出有趣且有用的法律知識影片,頻道總觀看量已破1000萬次

《你知道的太多了》書籍作者,蒐集了各種民眾常見,卻不知道如何解決的法律問題,攻下博客來年度百大暢銷榜-人文社科類第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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