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緣由】
本件當事人阿泰想要賣4000 個泰達幣(虛擬貨幣的一種),透過友人介紹認識大晨,雙方約定以10萬元購買4000 個泰達幣。
之後,阿泰要求與大晨面交,相約在麥當勞進行面交,為求謹慎,阿泰先支付1顆泰達幣到大晨指定的虛擬帳戶,大晨表示有收到;阿泰就放心將約定的泰達幣全數轉入大晨的帳戶,不料大晨這時卻說,沒有收到剩下的泰達弊,因此不願意支付價金。
阿泰因此找上施律師尋求協助。經由施律師向檢察官說明理由及提出各種主張後,成功以詐欺罪起訴大晨。
【承辦律師】
施宇宸律師
【爭取結果】
成功以詐欺罪起訴大晨。
【案件解析】
在檢察官偵查期間,將各個證據條列整理好。
分析檢察官偵查期間,提供哪些證據有助於協助檢警調查,並將阿泰提供的各個證據條列整理好,包括大晨在警詢及偵查中的供述、LINE截圖的對話、幣安軟體畫面截圖,以及大晨早先以相同手法詐騙其他人的判決書來相佐證,向檢察官說明大晨確實有詐欺取財的犯罪嫌疑。
最終檢察官結束偵查,以詐欺罪起訴大晨。
【諮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