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緣由】
小居透過社群軟體認識一位自稱任職於知名大廠工程師的「阿范」,兩人在一段時間的密集聊天後,逐漸發展成「男女朋友」,還會以老公老婆稱呼彼此。
殊不知,阿范開始誘導小居投資網拍事業,而信任男友的小居,也沒有起疑投資的真實性,陸續匯款 20 萬的「貨款」至假網拍平台。
阿范之後還以要匯入貨款給小居,要求小居提供帳戶,小居以為匯入的錢是自己投資網拍的獲利,就自行使用,沒想到卻收到被提告詐欺的通知。
原來,阿范根本就是詐騙集團,不僅網拍平台也假的,就連所謂的「網拍獲利」都是詐騙集團從詐騙其他人得來的,因為其他人只有小居的銀行帳號,小居因此被提告詐欺,小居向宸星律師團隊請求協助。
【承辦律師】
施宇宸律師、謝欣羽律師
【爭取結果】
成功幫當事人爭取不起訴處分
【案件解析】
一、詐欺的成立要件須有主觀犯意
詐欺罪的客觀要件必須有「施以詐術」、「陷於錯誤」、「處分財產」及「財產損害」,而行為人主觀上必須有「不法意圖」和「犯罪故意」,並在各個環節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二、主張這個案子是典型的愛情詐騙及三方詐騙,小居也是受害者
律師們透過小居和阿范的對話紀錄,得知阿范時常向小居聯絡,分享自己的價值觀,還多次表次要找心愛的人建立家庭,甚至曾經請外送平台送花給小居,還會與小居視訊。
不僅如此,阿范曾提醒小居不要輕信虛擬貨幣投資,避免被詐騙,種種跡象證明兩人關係親密,也因此證明小居是出於十足的信任,才會把銀行帳戶提供給阿范。
再加上小居發現自己被阿范詐騙後,已經到警局報案,因此小居不是加害者,而是受害者。
此外,律師也主張小居收到的「網拍獲利」,其實是其他被詐騙的人所匯的,而詐騙他們的人並不是小居,所以這其實是一場典型的三方詐騙。
最後,檢察官採信我們的說法,認為小居是因為遭感情詐騙,並沒有詐欺的罪嫌,決定給予不起訴處分。

【諮詢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