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緣由】
小宇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認識了小慧,兩人在線上互動頻繁,並在幾個月後相約見面。
小宇誤以為雙方已處於情感曖昧階段,所以在相處過程中,未能精準掌握彼此肢體互動與言行交談的界線,事後遭小慧提吿強制猥褻。
小宇得知此事後深感懊悔,並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越界,於是尋求施律師團隊的專業協助,希望能透過合法、正當的管道向對方表達致歉、彌補損害。
【承辦律師】
施宇宸律師、林昶邑律師
【爭取結果】
成功替當事人爭取緩起訴處分
【案件解析】
一、坦承面對並配合調查,是檢察官衡量的第一步
施律師首先向小宇說明涉犯的法律為《刑法》第224條之強制猥褻罪,可能面臨 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了解小宇深感後悔,因此引導小宇「坦承面對、如實自白」。
過程中,小宇始終配合偵查,並維持良好的態度,向檢察官展現出深刻的悔意與負責任的態度,而發自內心的反省與配合態度,正是實務上檢察官衡量是否給予改過自新機會至關重要的第一步。
二、律師積極參與協調,以誠意促成雙方和解
在涉及性自主權的案件中,即使是有和解的意願,檢察官也必須考量告訴人的心理感受與實際上到的損害。
因此,律師團隊在徵得小慧同意後,居中擔任理性的溝通橋樑,避免雙方直接接觸可能造成的二次傷害。
林律師與小慧的多次協商中,林律師協助小宇像小慧表示歉意,並拿出積極賠償的態度與和解方案,最終雙方順利簽署和解書,小宇亦履行賠償的責任。
三、獲得告訴人諒解,成功爭取緩起訴以啟自新
本案最關鍵的轉折,在於律師成功協助小宇獲得小慧的「同意與諒解」。
檢察官審酌小宇過去並無任何前科紀錄、素行良好,且在偵查中坦承不諱,更重要的是已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並履行完畢,小慧亦具狀表示同意給予自新機會。
律師團隊據此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最終獲得檢察官認同,成功爭取緩起訴處分。

【諮詢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