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土斯有財」,這句話深植於台灣人民的觀念。在這片寸土寸金的土地上,土地的面積往往直接影響其價值。因此,確保土地範圍明確無誤,土地鑑界便成為一項至關重要的工作。
但土地鑑界是什麼?土地鑑界如何線上申請?土地鑑界糾紛如何處理?本篇文章將一一解答!讓您一次掌握關鍵資訊!
土地鑑界是什麼?為什麼需要土地鑑界?
土地鑑界是指透過測量技術,確認土地的界線,以確保土地所有權的範圍清楚無誤,避免因界線模糊而產生爭議。
土地的界線資訊通常記載於地政機關的地籍圖中,透過網絡你也可以找到家裡不動產的位置喔!
不過,歷史測量方式、自然變遷或人為影響,都可能導致土地邊界出現誤差,甚至發生與鄰地重疊或界線不明的情況,此時就需要透過土地鑑界來重新確認土地的範圍。
土地鑑界的需求主要來自以下幾種情境:
土地邊界不清,影響使用權
當土地界線分割、合併後導致範圍不明確時,土地所有權人可能無法確認土地的範圍,進而影響建築、圍牆設置及其他土地利用的正確規劃。
避免土地鑑界糾紛
當土地所有權人與鄰地所有權人對界線的認知不同時,可能因土地範圍爭議而引發鑑界糾紛。此時,透過專業測量確認界線,不僅能有效化解爭議,也能降低未來訴訟的風險。
土地交易或繼承時的界線確認
進行土地買賣、贈與或繼承時,確認土地範圍能避免未來產生誤解或訴訟,確保交易的合法性與安全性。
建築施工或土地開發前的測量需求
在興建房屋、圍牆或開發土地前,透過鑑界確認土地範圍,能避免施工後發現超出界線,導致拆除或糾紛。
土地界線變動,可能影響土地權益
因自然因素(如地震)或人爲因素(如:測量誤差、地籍資料更新或政府劃定新界線),可能造成土地鑑界變小或與鄰地界線錯位,因此需要重新確認。
土地鑑界如何申請?可以線上申請嗎?誰可以申請?
土地鑑界之目的,為確定土地之界址位置、並有效管理土地之使用而測量土地界址之所在。
申請人
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
申請方式
可分為線上申請與臨櫃申請兩種方式,具體流程如下:
土地鑑界線上申請
申請人可透過內政部地政司的「數位櫃檯」,進行土地鑑界的線上申請。
線上申請流程:
- 登入「數位櫃檯」(需自然人/工商憑證或機關憑證)
- 選擇「土地鑑界」項目,填寫相關申請資訊
- 上傳必要文件(如土地所有權狀、身分證明文件等)
- 繳交鑑界費用
- 由地政機關審核後,通知現場測量時間
土地鑑臨櫃申請
申請人可以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到土地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辦理,程序如下:
一、準備文件:
- 土地複丈申請書(或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填寫範例參考)
-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 申請人為自然人者,應檢附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 申請人為法人者,應檢附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之資格證明。
- 土地所有權狀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
- 若委託代理人代辦時,需附委託書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
二、審查
三、排定測量日期及作業準備
四、實地勘察或會勘
五、土地鑑界結果確認
土地鑑界費用一次多少錢?由誰出?
土地鑑界費用
費用有兩個部分,為「基本費」+「施測費」
「基本費」以登記面積為單位計算,分爲 4 個等級,請參考下方表格:
基本費(依登記面積) | 小於200平方公尺 | 200~1,000平方公尺 | 1,000~10,000平方公尺 | 大於10,000平方公尺 |
費用 | 2,500 元 | 3,000 元 | 3,500 元 | 4,000 元 |
「施測費」以每 5 個指定鑑定界址點或測量標的點為單位計算,不足 5 個點,則以 5 個點計,每單位以 1,000 元計收。
模擬案例
小星有一塊 250 平方公尺的土地,共有 9 個界址點,則小星需付:
- 基本費:需支付 3,000 元。
- 施測費:9 個界址點共 2 單位,因此需支付 2,000 元。
兩者相加,小星辦理土地鑑界共需支付 5,000 元。
如果想要更詳細地針對自家欲鑑界複丈的土地進行費用估算,也可以直接使用「土地複丈規費服務」網站查詢喔!
土地鑑界一定要到場嗎?
申請鑑界的申請人一定要到場協助指界喔!
如果申請人真的無法親自到場,也可以請委託人攜帶委託書、申請人的印章及身分證至現場。
要提醒的是,如果申請人沒有親自到場或是沒有委託他人到場,就會被地政事務所認為放棄複丈,也不會退還已繳納的費用。
土地鑑界結果有誤差、異議、糾紛、不服等,該如何處理?
不服鑑界結果
依法1土地所有權人對於地政事務所「鑑界」結果有異議時,可以再填一次「土地複丈申請書」敘明理由,向地政事務所繳納土地複丈費申請「 再鑑界 」。
如果申請人對於「再鑑界」結果仍有異議,依法2應該訴請法院裁判或以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處理(例如:調解、仲裁),因為登記機關無法再受理第三次鑑界的申請!
發生界址爭議
若現場測量界址或設立界標時發生爭議,依法3應由土地管轄的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予以調處,不服調處者,應於接到調處通知後15日內,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若超過期限則依原調處結果辦理。
另外,如果你是利害關係人(相鄰土地之所有權人),如果對於鄰地鑑界結果有異議,也可以以利害關係人自己的所有土地地號申請「再鑑界」。
申請土地鑑界要注意什麼?
不需自備制式界標
修法之後,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制式界標成本已算入施測費中,因此地政機關會準備並提供給申請人自行使用,申請人不需再自備制式界標。
鑑界後土地面積不變
土地鑑界只是依原本土地登記面積埋設界標,讓模糊的經界變得明確,土地面積並不會因此改變。
通知鄰地所有權人
地政機關受理土地鑑界申請後,除了申請人收到通知書,為了維護關係人的權利,也會將通知書寄給鄰地所有權人。
但是,複丈當日土地鑑界關係人不到場也沒關係,不過,如果擔心測量有誤差也可以到現場和測量人員確認,才不會日後發生糾紛。
領取複丈成果圖
為了方便申請人領取成果圖,如果順利測量完畢,測量員有可能現場繪製成果圖,當場核發給申請人,所以申請人複丈結束後記得詢問成果圖何時領取!
其他「土地鑑界」常見問題
買賣土地需要鑑界嗎?
需要。
賣方需要需做「土地鑑界」,透過土地鑑界,確定出售土地的正確位置及範圍。
土地鑑界跟土地指界差在哪?
「土地鑑界」是以地籍圖作複丈測量,並協助埋設土地界標,測量完成後做成複丈成果圖,可以較精確的瞭解土地位置。
「土地指界」只是指出土地的大略位置,不會測釘界樁及核發土地複丈成果圖。
註腳
-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221 條第 1 項第 2 款:「二、申請人對於鑑界結果有異議時,得再填具土地複丈申請書敘明理由,向登記機關繳納土地複丈費申請再鑑界,原登記機關應即送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派員辦理後,將再鑑界結果送交原登記機關,通知申請人及關係人。」
-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221 條第 1 項第 3 款:「三、申請人對於再鑑界結果仍有異議者,應訴請法院裁判或以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處理,登記機關不得受理其第三次鑑界之申請。」
- 土地法第 59 條第 2 項:「因前項異議而生土地權利爭執時,應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予以調處,不服調處者,應於接到調處通知後十五日內,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逾期不起訴者,依原調處結果辦理之。」
-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216 條:「受理土地複丈案件,扣除補正期間,應於收件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竣,其情形特殊經登記機關首長核定延長者,依其核定。各級法院、檢察機關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分署(以下簡稱行政執行分署)囑託並明定期限辦理者,應依囑託期限辦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