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緣由】
本件當事人大康工程公司與新竹一家小德科技公司(均為化名)簽訂了一個工程合約,由大康公司負責小德公司的各式管線安裝作業。待大康公司完工後,小德公司也如期驗收完畢。沒想到,小德公司卻遲遲拒絕給付約新台幣140萬元的工程尾款,小德公司的負責人也避不見面,在多次催告過後,大康公司找上所長施律師協助處理本案件。
施律師承接本案後,以存證信函、支付命令等多項法律程序,催促小德公司出面處理。為了避免日後小德公司有脫產行為,施律師也著手聲請假扣押,假扣押程序貴在迅速、不僅能先扣住小德公司的資產,也有助於使債務人盡快正視問題,然而,聲請假扣押必須與時間賽跑,舉證向法院說明債務人有脫產的嫌疑,讓法院認為日後有「強制執行的困難」,法院才會裁定准許假扣押。
【承辦律師】
施宇宸律師
【爭取結果】
成功聲請到假扣押裁定!
【案件解析】
一、寄發存證信函進行催告
施律師接手這個案子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撰擬存證信函,透過存證信函來佐證大康公司有催款的意思,同時讓小德公司知道本案已經委任律師全權處理,給予小德公司還款的壓力。
同時,因為存證信函會在郵局內留下一封內容完全相同的副本,並紀錄大康公司聲明的時間及小德公司收件的時間,對於日後證明當事人催告的時點具有公信力。
二、聲請支付命令
寄出存證信函後,小德公司仍然不願意給付工程款,因此施律師下一步採取,對小德公司提出支付命令。本件的工程尾款金額無爭議,使用支付命令,有機會讓小德公司一不注意,忽略20日的異議期限,就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扣押小德公司的財產,就算對方聲明異議成功,也會直接轉成民事訴訟,屬於訴訟策略的部分。
三、聲請假扣押
「假扣押」指為了防止債務人脫產,「暫時」扣押對方金錢的行為。不過,假扣押的困難點在於,必須要能夠說服法院「債務人有脫產」的風險,包含要證明債務人有隱匿財產、刻意減少財產、刻意消失躲避催債等情況,實務上很容易因為無法向法院證明債務人有脫產風險而遭到駁回。
雖然不容易,但本件施律師已經向小德公司發存證信函、支付命令,也請大康公司將催款的對話紀錄整理起來,以及其他有利證據,向法院說明小德公司有很高的風險會逃亡躲債。最終成功說服法院,認為「小德公司迴避債權人之追討顯有逃匿情形」,裁定大康公司得在提供擔保後,對小德公司在140萬元的範圍內進行假扣押。

【諮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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