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承攬真僱傭怎麼認定?美容師超時工作沒加班費,離職還被扣學費,成功爭取6萬元和解金!

假承攬真僱傭怎麼認定?美容師超時工作沒加班費,離職還被扣學費,成功爭取6萬元和解金!

案件摘要

一句話結論:美容公司對美容師逼簽「假承攬、真僱傭」合約以規避加班費,並惡意扣留培訓費用。施宇宸律師與陳志尚律師主張實質勞動從屬性及技術生費用禁止規定,成功幫當事人爭取到未給足的加班費與學費,共計 6 萬元和解金

當事人小娟在公司擔任美容師一職,入職時與公司約定,高達數萬元的專業受訓費用先由小娟自行負擔,只要工作滿一年後,公司就會無息全額退還。

雙方當時雖然簽訂了書面契約,但狡猾的公司卻在簽約後找藉口回收,完全沒有讓小娟留存任何一份合約正本或影本。

不料開始工作後,小娟每個月都嚴重超時工作,連續好幾個月下來都沒收到半毛加班費,小娟無法忍受這種血汗環境而選擇自請離職。

沒想到公司竟反咬一口,認定小娟工作未滿一年「違約在先」,強硬宣稱公司不需退還先前的教學受訓費用。小娟認為公司惡意坑殺技術學員,因而向施宇宸律師、陳志尚律師求助,希望能討回公道。

案件類型勞資爭議/「假承攬真僱傭」欠薪追討(牽涉技術生違法收取訓練費、扣留學費爭議)
當事人身分美容院美體美容師(小娟)
爭議起因自請離職遭公司扣留受訓教學費用,且長年超時工作卻未領得任何法定加班費
雇主主張雙方簽訂的是「承攬契約」而非一般僱傭關係,不需置備出勤紀錄與發放加班費;且員工未滿一年即離職已違反約定,公司不需退還學費
主要法律依據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第 66 條
處理方式確認實質勞動從屬性證據 → 依法要求資方限期提出薪資紀錄 → 主張不合理合約條款無效並發動勞資調解
承辦律師施宇宸律師、陳志尚律師
爭取結果免去漫長訴訟,於勞資調解階段成功達成和解,幫美容師小娟全額要回欠繳加班費與扣留學費,共領回 6 萬元和解金
宸星法律事務所勞資爭議調解成功案例筆錄與美容師不合理受訓合約證據資料

專家照片

你好!我是「喵星律師」施宇宸。
執業 10 年已透過一對一法律諮詢解決了 1000 位以上民眾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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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不給勞動契約影本、甚至不准員工查看合約,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嗎?

在勞資實務上,許多惡質雇主為了防止勞工檢舉,往往在簽約後將所有合約書收走,讓勞工手頭上沒有任何證據。

雖然《勞基法》本身並沒有硬性規定勞動契約必須以書面為之(口頭承諾在法律上同樣具有效力),但只要雙方已經簽署了書面契約,雇主在法律上就有義務提供一份正本或影本供勞工留存。

如果公司故意隱匿合約、不允許員工查看或留底,這不僅嚴重違反了民法上的诚信原則,更是雇主作賊心虛、試圖掩蓋不合理條款的明顯特徵。

勞工若遇到這種狀況,可在調解或訴訟程序中,由律師依法強制要求資方限期提出合約文件,讓隱藏的違法條款在法庭上現形。

美容師簽了「承攬契約」就沒有加班費嗎?怎麼判斷自己是不是遇到了「假承攬、真僱傭」騙局?

這是美容、美髮、美甲、外送等行業最常見的法律漏洞。在本案調解階段,施宇宸律師依法要求公司提出出勤紀錄與薪資紀錄時,公司人資竟囂張回覆:雙方自始即約定「承攬關係」,員工不必打卡、公司沒有置備出勤紀錄,且每月薪資都以現金交付,所以也沒有薪資清冊。

然而,這在法律上是完全說不通的!判斷到底是承攬還是僱傭,不是看合約封面寫什麼字,而是看實質上的「勞動從屬性」。

真正的承攬人(如外包設計師)擁有高度自主性,可以自由決定工作方式、上班時間與工作地點;但小娟每天都必須在指定店面工作、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上下班打卡時間,且工作流程完全服從主管指揮監督。這種具有強烈人格與經濟從屬性的關係,在法律上就是不折不扣的「僱傭關係」。

既然實質上是僱傭關係,公司不給打卡單、不置備薪資清冊就已經先違反勞基法,更不能以此規避加班費。勞工只要能證明自己天天按時上下班,就能委任律師依法追討應得的超時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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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美髮當學徒要先繳學費嗎?法律如何保障受訓技術生不被老闆轉嫁成本?

許多沙龍或美體店會巧立名目,向新進員工收取「教學費用」、「材料費」或「技術培訓費」,並約定未滿一年離職就不予退還。

這在法律上其實是嚴重違法的!依據《勞動基準法》第 66 條1明文規定:「雇主不得向技術生收取有關訓練費用。」

這項法規條款的立法目的,就是為了強制禁止雇主向受訓者、實習生收取任何名義的學費,避免資方將本該由企業自行負擔的員工培訓成本,不合理地轉嫁到經濟上屬於弱勢的勞工身上。

陳志尚律師強調,這屬於民法上的「強行規定」,意即即使雙方在入職時,私下簽訂了合約約定「離職需扣留學費」,該約定在法律上也是一律「無效」的。

承辦本案的施宇宸律師與陳志尚律師直接戳破了公司「假承攬、真血汗」的違法真面目,並搬出技術生保護條款強烈施壓。

資方在眼見面臨勞檢重罰與必輸訴訟的雙重壓力下,終於在調解庭上認錯低頭。

最終成功與當事人小娟達成和解,全額要回了先前被惡意扣留的受訓學費以及應得的超時加班費,順利拿回 6 萬元和解金。

常見問題 FAQ

入職時公司叫我簽承攬合約而非勞動合約,老闆說這樣我就不用繳勞保、也沒有加班費,是合法的嗎?

這通常是公司為了逃漏勞保費、健保費與退休金提撥的違法手段。

合法的承攬關係必須是勞工擁有完全的自由度,可以自己決定什麼時候要來上班、要在哪裡工作。如果你進公司需要遵守員工守則、必須在指定時間到店裡報到打卡、要排班且工作時要聽從老闆或店長的指揮,那你在法律上就是屬於「僱傭關係的勞工」。

不論合約標題寫什麼,公司都必須強制幫你投保勞健保,並且只要有超時工作,就必須依法發放全額加班費。

去醫美、美髮店當助理,老闆說要先扣押一筆教學材料費,滿一年才退還,我可以拒絕嗎?

可以,而且公司這樣做已經觸法了。

依據勞基法規定,雇主不能以任何名義向技術生、學徒或新進受訓員工收取有關訓練或教學費用。即使是用「先扣押、期滿退還」的行政名目,在法律上同樣被認定是轉嫁經營成本的無效條款。

如果公司因為你拒絕扣款而威脅不予錄用或扣發薪資,你可以保留證據向勞工局檢舉,或請專業律師協助申訴维權。

自請離職的時候,老闆說我工作沒有滿合約約定的年限,所以要把之前的學費扣掉,這樣合理嗎?

完全不合理,這在法律上屬於無效的違約扣款。

既然勞基法第 66 條已經強制規定雇主不得向受訓員工收取任何訓練費用,那麼這筆學費在法律上自始至終都不應該存在。

公司不能因為員工提前自請離職,就把原本就無效的學費拿來當作「違約金」進行扣留。

勞工如果遇到被公司亂扣錢不退還的狀況,一定要堅持不簽署任何拋棄權利的同意書,並盡快委任律師在勞資調解中將錢全額要回來。

跟公司簽合約之後,公司說這份合約是公司資產、拒絕把影本留給員工,這樣我有辦法告公司嗎?

可以,且這完全不影響你告公司的權利。

雖然公司拒絕提供合約影本是非常惡劣且不誠信的行為,但勞資爭議在進入調解或法院訴訟程序後,法官與調解委員依法有權判令或要求雇主必須限期提出合約正本。

勞工只要在平時多留心,保留好自己的薪資轉帳明細、LINE 上主管交辦工作的對話紀錄、排班表或店內工作照片,律師就能透過這些外圍事證直接還原實質勞動關係,逼公司在法庭上把合約交出來。

美容美髮業的勞資糾紛和解金通常不高,還有需要請律師協助調解嗎?

如果公司採取不認錯、不給資料的強硬態度,請律師非常有必要。

許多無良老闆就是欺騙技術生或助理不懂勞基法,才會用「這是承攬、這是不適任扣款」等似是而非的法律話術來嚇唬勞工,讓弱勢員工自認理虧而放棄追討。

有專業律師陪同出席調解,不僅能一針見血戳破資方的假承攬謊言,更能依據勞檢重罰條款進行精準施壓,像本案一樣在短時間內促成和解,幫你穩穩拿回所有應得的血汗欠薪與違法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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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腳

  1. 勞動基準法第 66 條:「雇主不得向技術生收取有關訓練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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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作者

宸星法律事務所所長

宸星法律事務所所長

施宇宸

宸星法律事務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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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宇宸

宸星法律事務所所長,執業10年,承辦過上百起訴訟案件、透過一對一法律諮詢解決了千位以上民眾的法律問題

「喵星律師-施宇宸」Youtube頻道站長,持續產出有趣且有用的法律知識影片,頻道總觀看量已破2000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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