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勝訴案例】聚餐完身體不適到旅館休息,竟被友人的伴侶提告侵害配偶權!? 成功爭取勝訴判決!

【民事勝訴案例】聚餐完身體不適到旅館休息,竟被友人的伴侶提告侵害配偶權!? 成功爭取勝訴判決!

【案件緣由】

阿財與友人小紅相約吃午餐,結束後本來要前往咖啡店繼續聊天,不料,阿財突然感到身體不舒服,只好趕緊找一間旅館短暫休息。

沒想到,小紅的伴侶「阿偉」,竟然一直尾隨兩人之後,並且錄下兩人用餐、開車進旅館的畫面,阿偉主張阿財侵害配偶權,向其提起訴訟並求償 70 萬元損害賠償。

阿財因此找上宸星法律事務所,希望能替自己爭取應有的權利。

【承辦律師】

施宇宸律師、陳志尚律師、何建毅律師

【爭取結果】

成功幫當事人爭取原告之訴駁回

【案件解析】

一、阿偉應負舉證責任

依照民事訴訟法第277條:「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已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貴任。」

阿偉主張阿財侵害其配偶權,並請求損害賠償,阿偉應就客觀上有侵害配偶之行為,以及主觀上具可歸責性(即存在故意或過失之事實),負舉證責任。

二、阿偉無從確認兩人為固定交往或偶然一次的會面

阿偉除了自行拍攝的影像之外,並無其他小紅與阿財交往的證據,小紅的手機未發現不當的聊天記錄,小紅本人也否認與阿財有不正當關係。

阿偉提供的影像只能證明兩人有一起用餐、進到旅館,但無法證明阿財是在明知小紅有配偶的情況下,仍與小紅有親密交往,甚至發生性行為或其他逾越男女份際之情形。

最後,法官採信我們的說法,認為阿偉沒有侵害配偶權,決定駁回原告之訴。

【諮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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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作者

宸星法律事務所所長

宸星法律事務所所長

施宇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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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宇宸

宸星法律事務所所長,執業9年,承辦過上百起訴訟案件、透過一對一法律諮詢解決了三百位以上民眾的法律問題

「喵星律師-施宇宸」Youtube頻道站長,持續產出有趣且有用的法律知識影片,頻道總觀看量已破1000萬次

《你知道的太多了》書籍作者,蒐集了各種民眾常見,卻不知道如何解決的法律問題,攻下博客來年度百大暢銷榜-人文社科類第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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