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勝訴案例】高齡家屬遭撞致癱瘓臥床,成功爭取180萬賠償,「子女」也能獲賠精神慰撫金!

【民事勝訴案例】高齡家屬遭撞致癱瘓臥床,成功爭取180萬賠償,「子女」也能獲賠精神慰撫金!

【案件緣由】

小紅已屆高齡,某天走在路邊時遭後方機車撞擊 ,導致嚴重的腿部骨折。

雖經緊急送醫手術,但因傷勢過重加上本身年邁,小紅術後恢復狀況不佳,甚至演變成長期臥床、失智症惡化,生活完全無法自理,必須插著鼻胃管並全天候包尿布,由專人24小時照護。

面對母親從原本還能行走變成如今形同植物人的狀態,身為子女的小胡心力交瘁。然而在訴訟過程中,肇事者除了主張精神慰撫金過高,甚至以「護理之家的費用非必要」,試圖推卸責任。

為了替母親爭取最好的照護資源,也為了撫平家屬的傷痛,小胡決定委請宸星律師團隊協助,希望爭取應有的賠償。

【承辦律師】

施宇宸律師、林昶邑律師

【爭取結果】

成功幫當事人爭取 180 萬賠償金

【案件解析】

一、擊破對方「費用非必要」之抗辯,成功爭取護理之家費用

肇事者在法庭上抗辯,認為小紅只需休養3個月,長期住在護理之家的90萬元費用並非必要。律師因此向法院聲請向醫院函詢,並提出詳盡的「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與監護宣告鑑定報告 ,確認小紅骨折癒合不良、需長期臥床,且已出現失智與生活功能喪失的狀況,必須由專人全日照護。

法院最終採信施律師主張,認定入住護理之家具有必要性,判決對方須全額賠償這段期間的照護費用。

二、成功爭取「家屬身分法益」之精神慰撫

除了受害者本人可請求精神慰撫金,林律師亦主張,小紅因車禍進入全日臥床及受監護宣告狀態,已嚴重剝奪了小胡與母親間的親情互動與相互扶持之情感需求 。

因此,依據民法第195條第 3項規定,肇事者侵害小胡身為子女的「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成功為女兒爭取10萬元慰撫金 。

全方位損害評估:確保各項費用

本案賠償金額涵蓋了醫療費、膳食費、專業看護費、入住護理之家費、醫療耗材(如導尿管、尿布等)、輪椅費用及高額精神慰撫金 。

律師們協助整理並計算了所有細項開支,透過完整的單據整理與法律論述,確保當事人的損失能獲得最完整的填補。

最後,在施律師及林律師的努力下,成功為小紅與小胡爭取到應有的賠償。

【諮詢方式】

加入好友

相關文章

專欄作者

宸星法律事務所所長

宸星法律事務所所長

施宇宸

宸星法律事務所所長

宸星法律事務所所長

施宇宸

宸星法律事務所所長,執業10年,承辦過上百起訴訟案件、透過一對一法律諮詢解決了千位以上民眾的法律問題

「喵星律師-施宇宸」Youtube頻道站長,持續產出有趣且有用的法律知識影片,頻道總觀看量已破2000萬次

《你知道的太多了》書籍作者,蒐集了各種民眾常見,卻不知道如何解決的法律問題,攻下博客來年度百大暢銷榜-人文社科類第5名

企業專區|免費法律資源

企業出事,往往不是「不懂法」而是沒檢查!

7 封免費企業法律信件
搭配真實案例+行動清單

▶︎幫你快速檢視,最容易出事的制度與流程。

新書推薦

紛爭發生,你也常覺得「理在心中口難開」嗎?我的新書《你知道的太多了3》想陪你一起找到——在衝突中不委屈自己,也不撕破臉的溝通方式。
書裡寫了很多熟悉的情境:老闆畫大餅不給錢、創業過程踩過的那些雷、惡鄰居搶你車位…這些看似「法律問題」,其實多半都是「說話的問題」。
協商,其實就是溝通——怎麼談、怎麼喬、怎麼不讓自己吃虧。如果你也常常覺得「我想講道理,但話說不出口」,那就翻翻這本書,或許某一頁、某一句話,就能讓你找到自己的語言。

博客來 / 誠品 / 金石堂熱賣中

宸星法律事務所
回到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