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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雄與男友分手後,男友不願意分手,持續接近阿雄,多次言語羞辱,甚至出手攻擊。在一次嚴重爭吵之後,前任的暴力行為導致阿雄腦震盪、眼部臉部皆有挫傷。前任揚言絕對會再傷害阿雄,讓阿雄十分擔心害怕,阿雄在宸星法律事務所的幫助下,最後成功聲請到保護令得以制止前任,並向前任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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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華與小婷為夫妻,婚後小華出資購買房屋,並登記在小婷名下,新家的裝潢等費用皆由小華負責,小華也是房屋貸款的連帶保證人。但兩人的感情日漸淡薄,雙方都想離婚,卻在財產分配上有不同的意見,且不了解資產數量,不知道如何協商,也不知道可爭取的範圍,因此小華找上施律師,最後成功爭取235萬和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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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忙代買90450元泰達幣並如實發幣,因買家私下三方換匯糾紛竟遭列警示帳戶提告詐欺?宸星法律事務所施宇宸律師陪訊提出完整鏈上轉帳紀錄,主張第三人清償屬民事爭端且無詐術,成功獲檢察官裁定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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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


2026 試用期總整理|薪水、資遣費、有多久?有違反勞基法嗎?
2026-01-07
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老闆卻說要約定試用期,但是勞基法翻來翻去都沒看到適用期的相關規定,到底什麼是試用期?尤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