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晚上,你還在辦公室加班,同事沒有人敢先走,偷偷打開社群網站,看到朋友們有的正在國外逍遙、有的人則是在球場看比賽,想到自己本週可能已經加班了15小時,一氣之下就問了周遭同事「欸我們大家下週一罷工,都不要進來辦公室,要不要?」
同事們卻好像有點冷嘲熱諷,表示「罷工是很嚴格的,罷工的原因、罷工的條件,法律都有嚴格的規範,不是大家隨口說說就可以的,不然工作被操的很慘的人只有你嗎?怎麼罷工案例這麼少?看來看去都是好像都是華航、長榮他們在罷工?」
所以,具體到底什麼情況、什麼條件下才能罷工呢?讓我們往下看下去。
一、罷工是什麼意思?
所謂的罷工,是指勞工暫時不提供勞務(也就是不上班)的行為。
參與罷工的勞工並不是想要辭去工作,只是藉由暫時的不上班來取得跟雇主協商的談判地位。
二、罷工原因有哪些?為什麼有人要「罷工」?
所有的勞資爭議都可以拿來當作罷工的理由嗎?
不是的,像是老闆不付薪資、加班費、獎金這類的爭議,也就是老闆違反了法律或雙方之間的約定,法律上稱為「權利事項之勞資爭議」,這種情況就不能當作發起罷工的原因。但如果是因為工作環境的衛生安全太糟了、工時太長了、工作量太大了,或是錢太少了!,這種雇主並沒有違反法律或是雙方約定的情況,但是「雇主有能力可以調整」,這時候對雇主提出改善的要求,稱為「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只有針對這種類型的調整事項之爭議才可以進行罷工,這也是為什麼罷工往往訴求都是「加薪」、「降工時」、「改善勞動條件」。
三、台灣罷工合法嗎?那些有名的罷工案例
罷工可以是合法的,但是必須要遵循一定法律上的程序,著名的罷工案例:
華航機師罷工案
機師工會的華航分會於 2019 年曾啟動罷工,提出了「補充疲勞航班人力」、「升遷評分的透明化」、「獎金增加至符合同業水準」等訴求。
長榮空服員罷工案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也針對長榮航空的空服員發起了罷工,訴求則是「改善津貼計算基礎」、「改善疲勞航班」、「開放勞工取得董事會席次」等訴求。
不過,透過罷工行動,最終雇主未必對於訴求會全部接受,通常都是雙方有所退讓的情況下終止罷工,但縱然是這樣,勞方往往也都爭取到了一定的權益。
四、怎樣才能罷工?什麼時候可以罷工?
罷工的目的 99.9% 是勞方對於資方有所訴求。
處理訴求有很多方式,未必只有罷工一途,畢竟罷工有因此法律上規定,要滿足兩個條件:
- 勞資雙方對於勞資爭議先進行調解
- 調解不成立之後,經過工會內部的會員投票
- 在直接、無記名投票的情況下,
- 會員全體過半數同意才能罷工。
合法的發起一場罷工條件並不容易
可以說罷工往往都是勞工對於勞資爭議可以採用的最後手段。
五、有「不能」罷工的職業嗎?
公務人員按照目前的法規,不能組織工會,也無法罷工。
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教師、國防部及其所屬機關(就是軍人)以及學校的勞工,是無論如何都不能罷工的,看起來是把學生們的學習和國防看待得一樣重要。
而罷工起來比較多限制的職業,則是有自來水、電力、燃氣、醫院、從事銀行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業,這些行業都必須要確保能維持最低限度的人力資源、提供最基礎的服務,才能夠開始罷工;而提供市話、行動電話服務的電信業,也要在於能維持基本語音通信服務不中斷的情形下,才能夠開始罷工。
六、其他關於「罷工」的常見問題
罷工有錢嗎?
依照勞動部的函釋,因為罷工期間,勞工並沒有提供勞務,因此雇主是不用提供薪資的。
罷工會被開除嗎?
對於參加罷工的勞工,公司不能「因此」而有拒絕僱用、解僱、減薪等不利於員工的行為。
但是實際上,公司對於參與罷工的員工(尤其是罷工運動中,風頭比較盛的員工),以其他名目來找員工麻煩,也是時有所聞。
罷工一定要工會嗎?
罷工一定要經過工會會員投票,且經過會員過半數同意,才可以罷工,沒有經過工會,只有個人的話,是不能罷工的。
罷工要政府許可嗎?
原則上不用。
但是跟國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比較相關的行業,像是自來水、電力業、醫院等,這些行業必須勞資雙方先約定一個能夠維持最低、最基礎服務的必要服務條款,才能夠開始罷工,而這個必要服務條款也必須要提供給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