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離婚需要證人嗎?離婚證人資格、費用看這篇! - 宸星法律事務所

2025 離婚需要證人嗎?離婚證人資格、費用看這篇!

在兩願離婚的程序中,離婚協議書上需要兩位證人的簽名,由此可知,證人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

可是誰想要當離婚的證人啊?我可不可以去戶政事務所找兩位民眾當證人,事後需要包紅包給證人嗎?當證人有沒有相關資格、證人的條件都需要特別注意!

本篇文章將清楚告訴你離婚證人的眉眉角角,記得文章認真看!不瞞你說,律師在實際案件中,常常碰到當事人因為證人資格問題,導致離婚協議無效的狀況!

看完如果還是有不懂的地方?沒關係,記得律師諮詢約起來,以免到時候繞了一圈才發現「原來我離婚無效啊!」那就真的欲哭無淚了…

誰可以當離婚協議書的證人?

在說明證人之前,先來複習一下「三大離婚程序」,分別是協議離婚、裁判離婚及調解(和解)離婚,這三種最主要的差異在於「達成離婚結果的過程」。

其中的協議離婚,就是當事人雙方已經達成離婚的共識,可以自行攜帶相關文件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程序

其中一樣辦理協議離婚的必要文件,就是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上要記明雙方離婚的意願,還有約定離婚之後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財產的分配等許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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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最後,配偶雙方簽名,以及,二位「證人」的簽名

換句話說,告訴各位一個冷知識:

離婚證人只有在協議離婚時才需要喔!

根據民法的規定,兩願離婚需要兩位以上的證人1

  • 離婚證人的條件:
  • 年滿 18 歲的成年人,法律上的完全行為能力人。
  • 親自見證」或「聽聞後確認」離婚夫妻的意願。
【如何證明證人們有「親見親聞」呢?】
建議離婚配偶雙方,加上二位證人,共 4 人同時出席當場簽署離婚協議書,並把簽名過程錄音、錄影記錄下來,未來假如有爭議,就拿出相關紀錄,說明證人簽名的過程沒有瑕疵。

為什麼需要離婚證人

離婚證人的目的是確保協議離婚程序的合法性與公正性,並保護雙方的權益。

大致可以分成四個層面:

1. 確認雙方意願

  • 證人需確認雙方是出於自願簽署協議書。
  • 避免日後有一方主張簽署離婚協議是被迫的。

2. 證明離婚的真意

  • 證人確認雙方都想要結束婚姻關係,並確保協議內容真實且符合雙方的想法。

3. 法律程序要求

  • 根據民法第 1050 條規定:「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 協議離婚需要兩位年滿 18 歲的成年人且為法律上的完全行為能力人做為證人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這是法律強制規定,沒有證人簽名,離婚視為無效。
  • 證人的身份不限於親屬或朋友,只需要「親自看見、了解或聽見」雙方真的想要離婚。

4. 防範未來爭議

  • 離婚過程中的證人可以作為法律證據,確保未來如果發生爭議(例如一方反悔或聲稱協議無效),能夠有第三方的見證來支持協議的效力。

離婚證人服務與費用行情

雖然協議離婚程序需要證人是強制規定。然而,許多人認為擔任離婚證人會觸霉頭,另一方面,夫妻可能也不希望被親友知道離婚的隱私。

導致離婚協議很容易,卻在尋找證人時嚴重卡關。

為解決這個問題,專業的離婚證人服務應運而生,目前部分律師事務所或是徵信社都有提供離婚證人的服務,避免想離婚的雙方,找不到離婚證人。

通常能夠提供的服務內容

  • 符合資格的證人:年滿 18 歲且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能夠合法擔任離婚證人。
  • 現場見證:證人可在戶政事務所或其他指定地點,親自見證雙方簽署離婚協議書,確保程序合法有效。
  • 文件準備與協助:協助準備離婚協議書,並提供相關法律諮詢,確保協議內容符合雙方意願和法律規定。

服務費用

費用因地區、服務內容和時段上有所不同。

以證人親自到場見證的服務為例,在台北、桃園、新竹等地區,一位證人費用約為新台幣 1,500 元左右。

離婚證人一定要到現場嗎

如果現場是指戶政事務所,那答案是不需要,只要夫妻雙方持離婚協議書去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即可。

但是,如果是指簽署協議書的現場,因為證人需要「親自見證」或「聽聞後確認」離婚夫妻的意願,所以建議夫妻雙方簽署離婚協議書時,二位證人也可以在場。

就算無法當場親見簽名,也要向夫或妻個別確認離婚的真意,證人才能簽名。

其他「離婚證人」常見問題

離婚證人可以是家人嗎?

可以,只要是年滿 18 歲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成年人、離婚證人都必須在場或是親自聽聞夫妻雙方確實有離婚之意願,爸媽、子女都可以是離婚證人!

律師可以當離婚證人嗎?

只要符合離婚證人的條件,律師也可以當離婚證人,但部分法律事務所會提供專業的證人服務,有需求的民眾可以直接詢問。

離婚證人可以請戶政事務所人員嗎?

只要符合離婚證人的條件,戶政人員理論上也可以擔任離婚證人。

但通常他們不會擔任民眾的離婚證人,假設擔任離婚證人,日後若離婚雙方涉及法律糾紛,可能還需出庭作證,加上因為公務員身分,也不能收受民眾的紅包,因此,擔任離婚證人對戶政人員而言,多半是徒增不必要風險。

因此大部分的戶政人員都會拒絕擔任離婚證人。

離婚證人要蓋章嗎?

不一定,依法證人要在書面上簽名,因此有簽名就不一定要蓋章;根據我國的戶政實務,會要求證人直接簽名,不能只有蓋章。

離婚證人需要寫地址嗎?

原則上離婚證人在離婚協議書上只需要簽名,但是證人在日後有可能會需要出庭作證,為了方便找到人,保險起見建議寫上身分證字號和戶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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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腳

  1. 民法第 1050 條:「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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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作者

宸星法律事務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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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宇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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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宇宸

宸星法律事務所所長,執業9年,承辦過上百起訴訟案件、透過一對一法律諮詢解決了三百位以上民眾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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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的太多了》書籍作者,蒐集了各種民眾常見,卻不知道如何解決的法律問題,攻下博客來年度百大暢銷榜-人文社科類第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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