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檢查」到底是什麼?
費盡千辛萬苦開了一間公司,方方面面兼顧還不夠,政府機關還有每年例行的勞動檢查,被通知或突襲勞動檢查要怎麼辦?
本文將結合勞動檢查法,為你介紹勞檢原因、勞檢項目、勞動檢查 3 步驟及勞檢相關準備資料,最後解答幾個常見的勞檢常見問題,記得看到最後,讓雇主們輕鬆應對勞檢!
一、為什麼會被勞檢?勞動檢查法怎麼說?
勞檢是什麼?
勞動檢查是一種「保障雇主與勞工權益」的重要措施
依據《勞動檢查法》規定,勞動檢查是各地方政府的勞動檢查處對事業單位、雇主及其事業場所進行檢查。
勞動部每年都會訂定出勞動檢查方針,讓企業雇主可以定期檢視公司內部在勞動規範、職業安全衛生上是否符合法規相關營運規則,保障勞雇雙方權益、減少企業法律風險,也能隨時準備好必要資料與文件,輕鬆應對勞檢。
被勞檢的原因有什麼?
雇主的立場:被勞檢就像是被突襲
其實,被勞檢不用太驚慌,先釐清原因,再好好針對勞檢事項做準備,以下四點是最常見的勞檢原因:
員工通報勞檢 | 當員工認為公司有違反勞動法規的行為時,比如:工時超過法定標準、未依法提供勞健保、工資未按時發放等等。員工可向勞檢處檢舉,當勞檢處收到檢舉後會視情況向公司進行突發檢查。但也有可能是公司未有違法狀況,但因為內部與員工的關係不佳,引發員工故意檢舉。 |
例行性勞動檢查 | 就像樂透電腦選號一樣,勞動處每年都會進行勞檢抽查,勞動處會在上半年公告及宣導勞檢方針,這段期間都可能會到事業單位做抽查1。 |
曾有違規紀錄 | 如果公司過去有過違規紀錄,比較容易被列為重點檢查對象,來敦促並檢視公司是否有改善。 |
專案勞檢 | 專案勞檢指對特定行業、區域或身分的公司展開勞動檢查,具有針對性。為了解決某些行業別或特定群體存在的普遍勞動問題,像是「安全衛生檢查」涉及勞工作業安全、職場危害暴露管控及勞工身心健康保護等,主要由具電機、機械、化工、土木、工業安全管理及醫學等相關背景之檢查員執行,以及弱勢族群在公司的勞動檢核。 |
二、勞檢項目有哪些?
這邊幫大家整理了常見的勞檢項目:
加班超過法定工時 | 依法每天工時不得超過 8 小時、每週工時不得超過 40 小時。一些企業為了提供生產率或是訂單趕工,時常要求員工超時加班,不但違反法規,也會影響到員工們的安全及健康。 |
少付或遲延給付工資 | 按時支付足額薪資是企業的基本義務。有些公司會因為資金周轉、現金流不足等因素造成少付或遲延給付工資的狀況,影響到勞工權益。勞檢會針對事業單位薪資支付狀況來檢視, |
沒有員工清冊、出勤紀錄 | 員工清冊是為了記錄員工的基本情況,而出勤紀錄收錄所有員工的上下班時間與出勤情況,是計算工資、加班費、年資的依據。為保障僱傭關係成立後相關權利義務之最低標準,故強制雇主備置勞工名卡、工資清冊及出勤紀錄並依法保存,這邊附上台北市政府勞動局的勞動基準法置備文件範本供參考。 |
未提供安全設備 | 若公司產業本身屬於高度風險,比如說建築工程業、水上運輸業、專門營造業、石油及天然氣礦業、砂、石採取及其他礦業等。對於這些高風險的工作環境,雇主都是需要提供或是裝設安全設備的。建議企業定期對安全設備進行檢查、維護,確保其正常運作。 |
三、勞檢處是做什麼的?
勞檢處是做什麼的?
為提升勞工在事業單位服務的安全、降低職災發生並維護勞工法定權益,各地方政府皆設立勞動檢查處。
勞動檢查處辦理【勞動檢查】範圍包含:
-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動基準法》等勞動法令規定事項
- 透過宣導、輔導及補助企業改善安全衛生設施等多元政策工具
- 提升事業單位的法令認知
- 創造友善安全之勞動環境,以保障勞雇雙方權益。
勞檢處業務範圍
製造業相關 | 製造業之一般職業安全衛生監督檢查與輔導。製造業之職業災害調查、申訴案件之檢查、處分事項。製造業之預防職業疾病之監督檢查、化學品統計、火災爆炸預防。製造業之職業安全宣導等事項。 |
營造業相關 | 營造業、礦業、土石採取業之一般職業安全衛生監督檢查與輔導。營造業、礦業、土石採取業之職業災害調查、申訴案件之檢查、處分事項。營造業之預防職業疾病之監督檢查、火災爆炸預防。營造業、礦業、土石採取業之職業安全宣導等事項。 |
綜合行業 | 營造業及營造業以外綜合行業之一般職業安全衛生監督檢查、輔導。製造業及營造業以外綜合行業之職業災害調查、申訴案件之檢查、處分事項。製造業及營造業以外綜合行業之化學品統計、火災爆炸預防。製造業及營造業以外綜合行業之職業疾病之監督檢查及職業安全宣導事項。 |
職業安全衛生 | 營造業各行業職業衛生、醫療保健與環境衛生服務業之職業安全衛生監督檢查、輔導與宣導等業務。 職業災害勞工協助事項(職災勞工個案主動服務、 協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補助)等業務。 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等業務。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機構等業務。 |
一般檢查 | 事業單位勞動條件檢查、輔導及宣導。 |
四、怎麼跟勞檢處檢舉或申請勞檢?
勞工發現有違法的事由,想要和勞檢處檢舉或申請勞檢嗎,需要準備檢舉書:
- 基本資料
- 被檢舉的公司
- 附上檢舉事由
- 證據(非強制)
向各地方政府勞動檢查處透過電話或網路檢舉,也可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民意信箱進行申訴或致電勞動部,免費申訴號碼為「1955」。
五、被勞檢要準備什麼資料?
以下項目務必備齊,才能順利通過勞檢:
勞檢文件 | 說明 |
---|---|
勞工名卡(員工清冊) | 勞工名卡記錄了員工的基本資料,包含員工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基本資料外,還應包括部門、到職日期、工資、保險投保日期等各項資訊。勞工名卡是勞檢員了解企業員工構成的重要資料,也是核對工資清冊、勞動契約的關鍵前提。 |
出缺勤紀錄 | 出缺勤記錄應詳細記載員工的上下班、出缺勤、加班、休假等情況,是核查企業是否遵守工作時間、休假規定的重要依據,並依照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第 5、6 項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保存五年。 |
工資清冊 | 工資清冊是記錄企業支付員工工資情況的文件,應包括員工基本工資、加班費、獎金、津貼、扣款、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發給之工資數額等事項。除此之外也應同步附上各項目的計算方式、薪資總數,以利勞檢員核查企業是否足額支付員工工資,保障員工權益。 |
勞動契約及工作規則 | 勞動契約是公司與員工間簽訂的書面協議,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並提供保障。勞動契約中應明定工作內容、工作時間、薪資待遇、工作福利、合同期限等基本條款,勞檢員會以此核實用工的合規性。若是三十個人以上的公司,必須將工作規則送到「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工作規則能完整呈現公司管理內部的營運方式,包括考勤、休假制度、工資支付方式、獎懲方法、升遷條件等。 |
性騷擾防治措施、懲處辦法 | 公司達 30 人以上,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各項辦法,且需附上防治、申訴管道、還有碰到之後的懲戒辦法,更要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
勞資會議紀錄及其他決議項目 | 依勞資會議實施辦法規定,公司每 3 個月至少進行一次勞資會議,並需要將會議記錄成文檔,應包含會議屆數/次數、會議時間、開會地點、與會人員、討論內容、決議事項等內容,具體記錄方式可參閱勞動部勞資會議參考格式範本進行改寫。 |
六、被勞檢怎麼辦?公司如何對應?
打開勞動條件自主檢視表檢查以下!
建議公司的人事管理定期就要備齊資料,要提醒的是:
就算文件沒有完整也不要為了應付勞檢就偽造相關文書。
因為有可能是員工檢舉才有勞檢,機關早有相關資料,也知道公司哪些地方可能有缺漏,所以不要為了勞檢而冠上偽造文書罪名,更會依法送辦。
雇主們或公司人資可以參考勞動部的勞動條件自主檢視表,檢視企業內部在勞動條件上是否有依法規規範辦理,不僅能保障僱傭之間的權益,面對突發的勞檢也不用提心吊膽喔!
七、勞動檢查會事先「通知」嗎?
勞動檢查原則上不會事先通知喔!
這可是法律規定好的
依據勞動檢查法第13條規定,勞動檢查員(以下簡稱檢查員)執行職務,不得事先通知事業單位
但下列事項可以事先通知:
一、勞動檢查法所定危險性工作場所之審查或檢查。
二、危險性機械或設備檢查。
三、職業災害檢查。
四、其他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主管機關核准者。
八、勞檢一定會開罰嗎?可以拒絕勞檢嗎?
我們先來看勞檢程序:
- 勞檢員拜訪:勞檢原則上不會提前告知受查單位,通常是在工作日直接登門拜訪。勞檢員會主動向企業出示證件、說明勞檢目的。
- 企業交出相關檢查資料:勞檢員會向企業說明應上交的資料,檢查期間,企業所有相關人員都不能拒絕、妨礙審查。
- 勞檢員告知結果:勞檢員將當日的檢查過程記錄下來,告知企業違規事項、提供建議,並向勞檢機構報告檢查結果。其有違反勞動法令規定事項者,勞動檢查機構並應於十日內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立即改正或限期改善2。
主要檢查面向:
- 核查公司規定是否落實
- 抽查現任員工狀況
- 著重檢查公司被檢舉的項目
- 詢問公司有無針對政府新政策、措施的應對方式
最常被開罰的項目:
- 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
- 工資未全額給付
- 出勤紀錄不完善
- 超時加班
- 不讓勞檢員檢查
不可以拒絕勞檢,勞檢員可以請警察協助
就算公司制度全面符合勞基法規範,但只要遇到勞檢時,拒絕、規避,或阻礙勞檢人員執行業務,這些行為本身就違法,還可能收到最高 15 萬元的裁罰。
如果是因為資料不齊想多爭取時間來準備,便先拒絕受檢,也是不可以的喔!
建議平時或是企業內部就可以規範一個時間來檢視自家公司是否有合乎法規,這樣遇到突襲檢查時才不會自亂陣腳喔。
九、其他關於勞檢的問題
勞動檢查多久一次?
勞檢員每個月都會拿到勞檢名單,這份勞檢名單分為專案與申訴兩種性質,比例上是各半,即便是之前勞動檢查過的公司名單,也是有可能再次出現的。一個勞檢員一週會收到 3 到 4 件勞檢申訴案件,若先前有違法的公司,重複受檢的機率是更高的。
遇到勞檢要請律師嗎?
遇到勞檢基本上備好相關資料,資料及作業上都符合法規就不用太擔心會被裁罰,當下請律師其實緩不濟急。
建議各位企業雇主可在擬定契約時或是制定內部規則前都可與律師諮詢,討論相關作為是否合法。
勞檢會有刑責嗎?
在危險性工作場所:
- 從事石油裂解之石化工業之工作場所。
- 農藥製造工作場所。
- 爆竹煙火工廠及火藥類製造工作場所。
- 設置高壓氣體類壓力容器或蒸汽鍋爐,其壓力或容量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者之工作場所。
- 製造、處置、使用危險物、有害物之數量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數量之工作場所。
- 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之營造工程之工作場所。
- 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工作場所。
非經勞動檢查機構審查或檢查合格,不可以讓員工在裡面工作,違反者最高面臨三年的有期徒刑。
經勞檢後通知停工,卻不停工的雇主,最高面臨三年的有期徒刑。
註腳
- 勞動檢查法第 6 條:「中央主管機關應參酌我國勞動條件現況、安全衛生條件、職業災害嚴重率及傷害頻率之情況,於年度開始前六個月公告並宣導勞動檢查方針,其內容為:一、優先受檢查事業單位之選擇原則。二、監督檢查重點。三、檢查及處理原則。四、其他必要事項。勞動檢查機構應於前項檢查方針公告後三個月內,擬定勞動監督檢查計畫,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
- 勞動檢查法第25條第1項:「勞動檢查員對於事業單位之檢查結果,應報由所屬勞動檢查機構依法處理;其有違反勞動法令規定事項者,勞動檢查機構並應於十日內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立即改正或限期改善,並副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督促改善。對公營事業單位檢查之結果,應另副知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督促其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