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勞基法「特休」一次搞懂!天數、換錢,如何計算? - 宸星法律事務所

2024 年勞基法「特休」一次搞懂!天數、換錢,如何計算?

特休是每個上班族都應該了解的權利!特休天數怎麼算?年資不同有差嗎?沒有放完可以換錢嗎?

接下來,就讓律師跟你聊聊 2024 最新《勞基法》特休的相關規定,讓各位清楚了解,並加以運用來好好規劃休(旅)假(遊)喔!

一、勞基法規定的特休是什麼?年假是什麼?

特休,全名:「特別休假」。

指受僱勞工在同一雇主或公司工作滿半年後,根據《勞基法》1規定,可以享有的「有薪假」。

因此特休很長,又是有薪假,通常也被稱為「年假」,對一般受僱勞工來說是很重要的一項假別及權利喔!

二、特休、病假、事假差在哪?

先說結論:

三種假之中,只有【特休】可以在休假的時候還領到完整的薪水!

不僅如此,特休是由受僱勞工決定要休哪一天2

員工請特休,雇主不可以拒絕!否則將有可能遭到新臺幣 2 萬元~100 萬元的罰緩3,還會被公布公司、負責人的名稱4

以下就讓我們來看看特休、病假、事假的差別:

假別計算方式給薪方式法條依據
特休假1. 工作滿半年:3 天 
2. 工作滿 1 年:7 天 
3. 工作滿 2 年:10 天  
4. 工作滿 3 年:14 天 
5. 工作滿 5 年:15 天  
6. 工作 10 年以上,每年加給 1 日,加至 30 日止
照常發薪資《勞基法》第 38 條
病假1.沒有住院的話,1 年內合計最多 30 天
2.如果有住院,2 年內合計最多 1 年。
3.如果同時有「沒住院」與「有住院」的病假,2 年內合計最多 1 年​​
一年內未超過 30 天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勞工請假規則》第 4 條
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14 天不支薪的假《勞工請假規則》第 7 條

三、一年有幾天特休?年資累積特休天數

所以我到底有幾天特休啊?

覺得很難也不要緊!

勞動部提供一個「特休假日數試算系統」,只要輸入相應的資料:

  • 受僱日期(限同一個單位5
  • 特休給假方式
  • 週年制給假日期

就可以知道自己有幾天特休假了!

以下附上年資及天數的表格讓大家更一目瞭然:

年資天數年資天數
半年3天15年21天
1年7天16年22天
2年10天17年23天
3年14天18年24天
5年15天19年25天
8年15天20年26天
10年16天21年27天
11年17天22年28天
12年18天23年29天
13年19天24年30天
14年20天25年30天

四、特休的計算方式(週年制 / 曆年制 / 學年制)

「特休的年資」就是從受僱勞工開始在這個單位工作的那一天算起,這是大家都知道的。

但是,「怎麼樣叫做 1 年」?關於年度計算,要用什麼方式?

雇主可以跟受僱勞工約定,以下是幾個比較常見的算法:

週年制

從受僱勞工入職那天開始計算,只要工作累積滿半年就有 3 天特休,滿一年有 7 天特休,以此類推。

以下舉個例子,讓大家更清楚:

小星 112 年 7 月 1 日到職,工作到 112 年 12 月 31 日,滿半年,從 113 年 1 月 1 日起可以享有 3 天特休。

再繼續工作到 113 年 6 月 30 日,滿一年,從 113 年 7 月 1日就可以有 7 天的特休,以此類推下去計算。

  • 優點:對受僱勞工來說,計算方式簡單、單純。
  • 缺點:每個受僱勞工的入職時間不同,對公司人資來說相較麻煩。

曆年制

特休是依據固定的區間做計算,依受僱勞工入職月份依比例換算特休天數,台灣多數公司都是以「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為一個歷年,所以每年的 1 月 1 日會計算一個新的特休天數。

以下舉個例子,讓大家更清楚:

小星 112 年 7 月 1 日到職,持續工作下去⋯⋯

公司人資 113 年 1 月 1 日統計 113 年同仁的特休:

小星在 112 年 12 月 31 日:

年資滿半年:有 3 天特休

未滿 1 年,所以只能先休 7 天的一半

所以用曆年制的方式計算:

小星在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有 6.5 天的特休。

聽起來好像很複雜⋯⋯

因為涉及到比例計算,曆年制的算法比較複雜,建議可以用勞動部「特休假日數試算系統」做計算!

  • 優點:對公司人資來說,計算方式簡單,套公式就好。
  • 缺點:對受僱勞工來說,非常複雜。

學年制

通常用於教育事業單位,計算方式和歷年制相同,但是以「學年」為計算單位,特休假天數依年資比例計算,每個學年度重新計算。 

五、特休沒修完怎麼辦?可以累積嗎?一定要換錢嗎?

今年的特休假在年度終結時,還沒休完,根據現行法規6,雇主應該折算成薪資發給受僱勞工。

但是,如果勞雇「雙方」同意,也可以遞延到下一個年度。

如果遞延到下一個年度仍沒有休完或離職,就不能再遞延,雇主必須換成工資給付勞工。

雇主在計算 應休未休 的「特休」工資時,應以勞工平日工資計算。

阿宸每月月薪是 3 萬 3 千元,一天薪資為 1 千 1 百元,如果隔年還有 6 天特休沒休完,雇主就必須發給阿宸 6 千 6 百元的特休假工資。

算法:33,000元 ÷ 30 X 6 天= 6,600 元

六、其他「特休」常見問題

休特休還有「全勤」嗎?

有的,依勞動部的函釋,請特休假不能視為缺勤,也不會影響全勤獎金。

特休有算薪水嗎?

特休是有薪假。

特休可以請一個小時、半天嗎?

只要勞工跟雇主雙方協商同意,特休只休半天,甚至以小時為單位都是可行的。可以參考勞動部的函釋

請特休一定要老闆同意嗎?公司可以拒絕嗎?

不用老闆同意,公司也不能拒絕。勞工可以自己決定休哪一天。

特休是一定要給的嗎?公司沒特休違法嗎

特休一定要給的,公司沒有給特休就是違反《勞基法》最高可罰 100 萬元罰緩,還會被公布公司、負責人的名稱。

請特休一定要提供理由、原因或是證明嗎?

特休由勞工自行決定,雇主可以問理由,但不能強迫告知原因或證明,員工不說明不能給予不利處分。

特休可以強迫休嗎?

強迫特休也是違法。

有些公司要求「員工旅遊不參加」的人要請特休、「補假要請特休」或是「颱風假要請特休」,除非員工同意,不然都是違法的,可以申訴或檢舉。

睡過頭、遲到可以用特休嗎?

雖然特休的排定權在受僱勞工身上,但依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見解

勞工休特別休假,原則上應預先提出,例外是有正當理由才可以事後補請。

所以,勞工如果缺勤在先,事後才想補請特別休假,應有補辦請假手續的正當理由(例如發生急病、交通事故),否則雇主是可以拒絕准假的。

特休上班算加班嗎?

特休假為受僱勞工排定的休假日,若已經排好假了卻經雇主要求同意出勤加班,在沒有銷假的情況下,同樣依法計算加班費。

一個月最多可以請幾天特休?

法律沒有硬性規定,由勞工跟雇主來做協商喔。

特休可以預支嗎?

依照勞動部函釋,預支特休假沒有不可以,但天數不可以少於《勞基法》的規定。

留職停薪可以累積特休年資嗎?

不可以,依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除勞雇雙方另外有約定,否則是不能計入工作年資計算。

PT 兼職人員有特休嗎?

「時薪制」的特休規定與「月薪制」

但是,因的上班時數比一般全時的受僱勞工的上班時數還要短,雇主可以依據《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以實際上班時數(不含加班)來「按比例」計算可休特休時數。

舉例來說:

小宸是一家公司的工讀生,入職到現在年資已滿 1 年,1 年間排班 1000 小時(不含加班),而一般正職全年正常工作時間為 52 週 x 40 小時 + 8 小時 = 2088 小時

小宸應該享有之特休時數有 28 小時。

算法為:
1000 小時 ÷ 2088 x 7 天 x 8 小時 = 27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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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腳

  1. 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四、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五、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六、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2. 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第 2 項:「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
  3. 勞動基準法第 79 條第 1 項第 1 款:「有下列各款規定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五條、第三十條第一項至第三項、第六項、第七項、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至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或第五十九條規定。」
  4. 勞動基準法第 80 條之 1 第 1 項:「違反本法經主管機關處以罰鍰者,主管機關應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5. 除非現任單位同意可以合併計算特休年資
  6. 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第 4 項:「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但年度終結未休之日數,經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者,於次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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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作者

宸星法律事務所所長

宸星法律事務所所長

施宇宸

宸星法律事務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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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宇宸

宸星法律事務所所長,執業9年,承辦過上百起訴訟案件、透過一對一法律諮詢解決了三百位以上民眾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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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的太多了》書籍作者,蒐集了各種民眾常見,卻不知道如何解決的法律問題,攻下博客來年度百大暢銷榜-人文社科類第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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