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勤獎金怎麼算?為什麼會有爭議?算在固定月薪裡面嗎? - 宸星法律事務所

全勤獎金怎麼算?為什麼會有爭議?算在固定月薪裡面嗎?

全勤獎金是工資的一部分嗎?為什麼可以規定在薪資名目?

因為身體不舒服請假就沒有「全勤獎金」合理嗎?

不要傻傻被雇主扣錢,還不知道怎麼爭取你的權利,就讓律師來告訴你什麼是「全勤獎金」。

看完發現吃大虧了,別怕,手刀按下預約諮詢,找專業律師幫你處理!

一、全勤獎金的定義是什麼?

《勞基法》中沒有「全勤獎金」這個名詞。

但是,在目前的一般職場中,卻普遍可以在薪資條上看到這個名詞。

那什麼是「全勤獎金」呢?

所謂的全勤獎金,通常是指勞工在當月出勤狀況良好,沒有缺席,所發放的獎金

但是,因為法律沒有強制規定雇主一定要發全勤獎金,所以,公司有沒有發全勤獎金的義務,必須看勞動契約有沒有約定。

二、全勤獎金是不是工資的一部分?

勞動部曾經有函釋解釋1

全勤獎金是視勞工的出席狀況而發給,屬於「工作」而獲得的報酬。

在計算平均工資時,也要把他加進去。

三、全勤獎金怎麼算?

當員工請哪些假,雇主是不能「扣全勤獎金」?

你知道嗎?「凡事請假就沒有全勤」這句話可是違法的!

以下這些假,法律可是明確規定雇主不可以扣全勤獎金喔!

育嬰留職停薪時可以拿到全勤獎金嗎?

員工請「育嬰留職」停薪時,雇主不可以視為缺勤,而對勞工做出「扣全勤獎金」、「打考績」或做其他的不利處分喔!

這時,如果勞工留職停薪的期間不滿一個月,雇主就必須按照「勞工的上班天數」依比例發放全勤獎金,不能全部取消發放2

舉一個例子來說:

小星每天都準時上班,上了 15 天後開始請育嬰留職停薪。

單看天數,會認為小星這個月沒有全勤啊,應該拿不到全勤獎金吧?

這樣想就錯囉!

即使育嬰假留職停薪還是要發全勤獎金,差別在於,需要依比例發放。

所以:

小星這個月上了 15 天班,依比例要給小星 15 天的全勤獎金喔!

遲到、早退能不能扣全勤獎金?

遇到這個情況,要分 2 種情形:

第一、契約有沒有約定?

因為勞動部還沒有相關的解釋,那就要回頭看雇主跟勞工之間的勞動契約如何約定?

如果契約已經約定好了,遲到、早退要扣全勤獎金,那就沒有爭議。

如果契約沒有約定,前面講到全勤獎金屬於工資的一部分,所以雇主不能隨便扣薪水喔!

第二、員工遲到、早退有沒有特殊原因?

不過,即便是契約有約定可以扣獎金。

如果員工後續完成請假的程序,或是因為不可歸責員工的事情,例如天災、或是交通事故。

只要員工可以舉證,無論有沒有契約,也不能扣全勤獎金。

在這裡也提醒各位讀者:

入職時一定要記得好好看清楚勞動契約再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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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為什麼全勤獎金會有爭議?公司到底要不要給?

首先是「全勤獎金」雖然名字裡有獎金,但卻已經被認定是每月工資的一部分。

這點跟一般「三節獎金」的理解不太一樣,換句話說不是老闆今天不想發就可以不發。

再來,全勤獎金其實在《勞基法》沒有詳細的規定,甚至找不到相關的規定,所以造成很多爭議。

甚至許多爭議是勞動部都沒有解釋過的,例如:全勤獎金該給多少才合理?遲到或早退可以扣全勤獎金嗎?

這就會造成標準不一樣,也容易發生勞資糾紛。

最重要的一點是,不是有請假就能扣全勤獎金,例如上面提到的假別,婚假、生理假、謀職假等等,都不可以扣全勤獎金。

因此,如果今天雇主想要管理員工的出勤狀況,其實可以另一個角度去思考,例如:依法請事假不給薪、請病假給半薪,其實已經對「員工沒有提供勞務」做出相對的處分(= 無法領全薪嘛!)。

是不是真的有需要使用「全勤獎金」這個制度,還是可以好好檢視和思考的!

五、其他「全勤獎金」常見問題

一般全勤獎金有多少?

這部分要看雇主跟勞工之間如何在勞動契約中約定喔

公司一定要有全勤嗎?

不一定。

《勞基法》中沒有強制要設立「全勤獎金」,所以這部分要回歸雇主跟勞工之間的約定。

全勤獎金包含在底薪、固定薪資嗎?

是的。

全勤獎金是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且為經常性給與,因此也算是工資的一部分喔。

全勤獎金算是加班費嗎?

加班費的計算基準為「每月工資總額」,既然「全勤獎金」屬於工資,就要計算在內。

全勤獎金會扣勞保嗎?

會喔!

依勞動部的解釋,因為全勤獎金也屬於工資的一部分,因此是需要算入勞保投保薪資中。

沒做滿一個月、月中報導,會有全勤獎金嗎?

依法院判決實務來看,全勤獎金屬工資之一部分,應按比例發放3

遲到算全勤嗎?

此部分要依照雇主與勞工之間的勞動契約的約定。

資遣有全勤嗎?

我們可以從在計算資遣費時,需要「一併將全勤獎金算入」這點來看,被資遣不影響出勤狀況,且謀職假不能扣全勤喔4

事假、病假可以扣全勤獎金嗎?

這部分也必須看勞工跟雇主勞動契約的約定,假如有約定,則公司依約定不發給全勤獎金並沒有違法

但是,要注意扣掉全勤獎金,不能少於最低基本工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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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腳

  1. 勞委會 87 台勞動二字第 040204 號函
  2. 勞動部勞動條 4 字第 1040130878 號令
  3.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 年度勞簡字第 8 號民事判決
  4.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3 年度勞簡字第 54 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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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作者

宸星法律事務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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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宇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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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宇宸

宸星法律事務所所長,執業9年,承辦過上百起訴訟案件、透過一對一法律諮詢解決了三百位以上民眾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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