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被資遣怎麼辦?律師告訴你:非自願離職證明、預告期、謀職假,缺一不可! - 宸星法律事務所

2024 被資遣怎麼辦?律師告訴你:非自願離職證明、預告期、謀職假,缺一不可!

收到被資遣的消息往往讓人感到措手不及?

不要擔心,在這篇文章中,律師將提供你關於資遣的詳細介紹!幫助你了解跟資遣相關的內容。

遇到要被資遣不用著急,文章看完後,獲得律師諮詢相關資訊,讓你知道你並不孤單!

一、被資遣怎麼辦?別慌張,先確定拿到了這三神器

雇主想要用勞基法第 11 條資遣勞工,不是給了錢就沒事的,必須通過最後手段性的檢驗,也就是「資遣」是不得不的作法、沒有除了「解僱」以外更好的替代方案,還必須符合法律賦予勞工的權利。

收到公司的資遣通知,這時別慌張,先注意以下三點:

資遣預告期

為了讓勞工不會毫無預警的被開除,可以提前為資遣做準備、避免對生活造成嚴重的衝擊,公司依據在公司年資的不同,必須提前向勞工預告、通知1

  • 年資在 3 個月到 1 年間:10 日前預告
  • 年資在 1 年到 3 年間:20 日前預告
  • 年資在 3 年以上者:30 日前預告

【知識文章】勞基法的「試用期」合法嗎?雇主直接解僱要付資遣費嗎?

謀職假

勞工收到雇主的預告解僱通知後,為了能順利找到下一份工作接軌,避免造成收入的空窗期,員工為了「求職」,每週有 2 天可以在工作時間請假外出,而且雇主照樣要給付薪水2

非自願離職證明

依照《就業服務法》的規定,如果勞工想要請領失業給付,除了需要滿足保險年資滿 1 年、有工作能力及意願等條件外,最重要的是必須要持有「非自願離職書」。

「非自願離職書」上會註明離職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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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在被資遣時,應主動向雇主索取「非自願離職書」,假如雇主不願意開立的話,勞工可以向工作所在地的縣市政府勞工局提出申請,勞工局在查證過後,就會核發離職證明文件。以下為勞工保險局提供的非自願離職證明的範本,供大家參考:

二、被資遣可以領多少?資遣費怎麼計算?

資遣費的計算,因爲修法的關係而會有所差異,在 2005 年 7 月以後入職者:

適用新制3

新制:每滿一年可以領到 0.5 個月的薪資做為資遣費

如果是 2005 年 7 月之前就已經在職者,可以選擇繼續「適用舊制」4或「選擇新制,但保留舊制的年資」:

舊制:每滿一年可以領到 1 個月的薪資做為資遣費

不過,就算搞不懂複雜的適用關係或是計算公式,也可以照著勞動部網站上的資遣費試算表,依序填入相關的資料,就能確切的知道實際數額,也能確認雇主有沒有照實的依規定給付資遣費喔!

三、被資遣新公司會知道嗎?會留下紀錄嗎?

「被資遣新公司會知道嗎?」「會留下紀錄嗎?」

答案是:有可能。

資遣屬於「非自願離職」,政府需要掌握有多少可能需要協助的狀況,所以要求雇主資遣員工需要進行「資遣通報」。

所以,原則上「被資遣的紀錄」只會在政府機關有紀錄,其他人是無法查詢的。

但是,當你準備去一家新公司的時候,新公司的人資單位是有可能會依據你所填寫的履歷表內容打去詢問前公司,藉此得知你之前的工作狀況,也就是俗稱的「資歷查核 Reference Check

是否應該主動向新公司揭露被前公司資遣的事?法律並沒有規定,取決於你有沒有辦法承擔後續被新公司發現的風險。

題外話,如果採取誠實且積極的態度,不僅可以誠實的面對過去,還能展現出積極向上的態度,讓新公司看到你的潛力和熱情,不失是一種好方法:

小宸在面試中被問到離職原因,可以誠實的提到被資遣這件事:

用積極的語氣來表達,比如說:「最近公司因為重組,我的職位被裁撤了。雖然這讓我感到驚訝,但我把這當作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強調這段經歷如何讓你更堅強,或是學到了哪些新技能,並因此更加成長。例如:「這次的經歷讓我重新思考了自己的職業目標,並在待業的過程中學習了其他新技能。」

四、被資遣可以領什麼補助?

被資遣的小宸,屬於非自願離職者。

這時,在求職的過渡期中,如果小宸符合一定條件,就可以申請下列的失業補助金

1失業給付保障頓失收入來源的民眾,在失業期間,仍可維持一定的基本生活。
2職業訓練生活津貼1.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經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在參加職業訓練期間的生活補助。2. 其中「失業補助」與「職業訓練生活津貼」雖然名義不同,但實際補助內容相當,可以理解為參加職業訓練課程者領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未參加者則領取「失業給付」。
3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目的是鼓勵失業民眾在「失業給付」請領期間盡快找到工作。
4失業創業貸款若失業而有意自行創業者,得向勞動部申請創業協助。
5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為協助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順利就學,而提供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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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Dcard/ptt 網友最常碰到的資遣問題

雇主不願意開非自願離職證明怎麼辦?

一開始可以嘗試柔性的方式,向公司表明需要文件申請如失業給付相關的補助。

但,如果雙方已經陷入僵局,可以透過律師事務所,或是自行發存證信函,向公司表明因被資遣,而需要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公司不願意開立,通常都是雙方已經有衝突了。

所以,同一時間,可以向地方政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藉由公權力的幫助,向雇主要求應得的權利。

即使最後「調解不成立」,勞工可以用:

與原雇主間因離職事由發生勞資爭議,經調解有案

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請發給證明。

不具理由,被隨意資遣,該怎麼辦?

是否有《勞基法》第11條的法定資遣事由?有沒有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都需要經過檢驗,不是老闆說了算!

遇到這種情形,你可以這麼做:

1、先釐清解僱的原因

公司解僱的理由是什麼?

如果認為解僱有問題,先發存證信函給公司表示解僱不合法,自己要繼續上班,如果公司不給上班,記得單方面表示請假,避免無故曠職!

強烈建議從這時候開始,和公司(包含老闆、人資、主管,甚至是同事)溝通一律用書面或是訊息,避免用電話,或是語音訊息

2、蒐集資料

在公司通知資遣前後,有哪些對話、相關文件資料、開過哪些會?先不管有沒有用,把資料通通蒐集起來!首先是向公司表示「資遣不合法、自己要繼續上班」。

3、評估自己有沒有要留任?

這會涉及後續處理的方向:

  • 要留任:就要爭取解僱不合法,雙方的僱傭關係仍然存在。
  • 不留任:除了解僱合不合法?還要盤點雇主有沒有給予勞工應有的權利,例如資遣費、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4、申請勞動調解

無法私下解決,可以透過勞動調解取得雙方的共識。

5、訴訟

最後一步,透過法院解決。

六、其他關於「被資遣」的常見問題

被資遣可以拒絕嗎?

不管雇主是用哪一種理由解僱員工,如果認為理由不充分、無法接受,員工都可以表示拒絕,並爭取自己的權利。

被資遣薪水怎麼算?是用底薪嗎?

在 2005 年 7 月以後入職者,適用勞工退休條例的新制計算:

以下提供薪制的資遣費計算相關公式:

「平均工資 × ½ × 年資 + 平均工資 x ½ x 未滿 1 年的年資經比例計算」

  • 每滿 1 年:發1/2個月的工資
  • 未滿 1 年:以比例計算
  • 以 6 個月平均工資為上限
  • 平均工資:指資遣日當天前 6 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工作未滿 6 個月者,謂工作期間所得工資總額除以工作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勞工可以照著勞動部網站上的資遣費試算表,這樣自己計算資遣費時就不怕算錯了!

可以當天資遣嗎?

不可以。

必須符合離職預告起事先通知,讓員工預做離職準備。

年資在 3 年以上者:30 日前預告

年資在 3 個月到 1 年間:10 日前預告

年資在 1 年到 3 年間:20 日前預告

資遣費可以領幾次?

只要是被雇主資遣就都可以領資遣費,並且申請失業補助等津貼,而失業補助最多可以領 6 個月。

做沒幾天被資遣?做不到一個月有資遣費嗎?

答案是有的!

即使是做不滿一個月就被雇主要求離職,雇主也要依「資遣」的方式解僱你。

差別在於未滿 3 個月不需要提前預告,這也是「試用期」通常都是 3 個月的原因!

被資遣還要去上班嗎?一定要交接嗎?

在資遣預告期間,一樣要去上班,只是一個禮拜可以有兩天的謀職假,謀職假期間雇主還是要照樣付薪水給員工。

雖然勞基法內並沒有規定離職一定交接,但如果因為離職員工沒有交接導致公司受損害,公司有機會以違反勞動契約或民法相關規定向法院請求賠償。

在此還是建議大家好好的做好交接再離職,畢竟跟公司「好聚好散」,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被資遣要寫離職單嗎?

法律沒有強制規定,可以按照公司的工作規則進行。

但是!重點在於離職單的內容必須確實填寫,睜大眼睛看清楚,不可以簽成「自願離職」!

既然是資遣,離職原因就應該在上面記載為資遣。

快退休被資遣了可以領退休金嗎?

答案是可以!

不論是選擇適用舊制,或是選擇適用新制但保留舊制年資,雇主都應對於舊制年資發給退休金。另外關於適用新制的年資部分,如果終止勞動契約原因為雇主資遣,則除了有新制的退休金5外,應再發給資遣費6

資遣會有年終嗎?

不一定會有,要看公司跟員工之間如何協商。

由於年終獎金是否屬於工資的一部分,在目前實務上還沒有所定論,勞動主管機關採否定見解,而司法實務上則對此看法不一致。

因此,如果年終獎金的發放被認為不屬於工資的一部分,員工就無法主張應該將年終獎金計入核算資遣費的平均工資中。

被資遣後,健保怎麼辦?

勞工離職後,公司會將勞工的勞保跟健保退保,因此這時候,勞工可以透過家人一起加保,或至鄉鎮區公所辦理健保加保!

看到這你肯定會想:都沒工作了!還要繳健保費?

別擔心!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針對非自願性失業者提供健保「全額」補助,只要符合申請資格,就可以在符合規定的期間內,申請健保補助。

而且申請者及當初退保前一同加保的眷屬、子女等保費勞保局也都會有補助(不包括申請人離職退保後才辦理追溯加保的眷屬)。

獎金算資遣費嗎?

這個問題牽涉到獎金是否算是工資的一部分?

如果是,就要算進資遣費的平均工資中。

如果不是,就不能算進資遣費的平均工資中。

舉例來說:

如果公司在內部規則中已經明確約定業績獎金的計算標準,使員工達成預定目標而發放,很有可能被認為是工資,要算進資遣費的平均工資中。

反之,如果獎金發放與公司整體營收狀態掛勾計算,就有可能被認為是恩惠性給與,而不用算進資遣費的平均工資中。

解僱跟資遣一樣嗎?

解僱,指的都是由雇主單方面發動對勞工的勞動契約終止權,由可以細分成「資遣」或「開除」。

資遣,通常指員工因符合《勞動基準法》第 11 條規定之事項,公司將其解僱。員工擁有以下權利

  • 預告期間或預告期間工資
  • 謀職假
  • 資遣費
  •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
  • 資遣通報

開除,則是指因為《勞動基準法》第 12 條規定之情形,是因為勞工本身的問題,使雇主將其解僱,這時因為可歸責於員工,員工沒有如資遣程序的各項權利。

什麼情況不用付資遣費?

因為可以歸責勞工,使雇主單方面終止契約,此時無須給予資遣費。

如何資遣不適任員工?

什麼叫做「不適任員工」?第一要看有沒有工作能力、第二要看有沒有工作意願,還要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

就算考績不好,公司也要先給予改善的機會,或是評估有沒有更適合安排的職位。

再來,如果這位勞工確實有「不適任」的資遣事由,雇主需提前向勞工進行「資遣預告」,並給予「謀職假」。

最後,在勞工離職 10 日前,向當地主管機關、公立就業服機構做「資遣通報」。

而勞工的領取資遣費,以及要求雇主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例如:

老闆已先預告小星做到 10 月 21 日(離職日),資遣通報應於員工離職之 10 日前,故資遣通報日從 10 月 22 日(離職生效日)開始往前推算 10 日,老闆最晚須於 10 月 12 日完成通報。

讓我們陪你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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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腳

  1. 勞基法第 16 條第 1 項:「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2. 勞基法第 16 條第 2 項:「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3.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2 條第 1 項:「勞工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制度者,適用本條例後之工作年資,於勞動契約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但書、第十四條及第二十條或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終止時,其資遣費由雇主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工資,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之規定。」
  4. 勞動基準法第 17 條:「雇主依前條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下列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一、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二、依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5. 年滿 60 歲,即可向勞保局請領退休金,提繳年資滿 15 年者得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未滿 15 年者,請領一次退休金。另選擇適用年金保險制之勞工,領取保險金之要件,依保險契約之約定而定
  6.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2 條第 1 項:「勞工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制度者,適用本條例後之工作年資,於勞動契約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但書、第十四條及第二十條或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終止時,其資遣費由雇主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工資,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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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作者

宸星法律事務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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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宇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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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宇宸

宸星法律事務所所長,執業9年,承辦過上百起訴訟案件、透過一對一法律諮詢解決了三百位以上民眾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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